在周朝,国家的地方行政方式是分封制,主要由血缘关系而决定,周天子将国家的领地,兵权,钱财等分封给有功的臣子,分封领地的主要变量在于血缘关系的远近与功劳的大小,周武王建立这个制度,最开始的原因是让自己与自己血缘相近的人或为国家有功的人来管理国家的各个地方,周天子认为这些人是最忠心的,把国家交给这些人保管才放心,可最后还是难逃覆灭的命运。
秦始皇带领秦国统一天下后,他改变了这样的行政方式,在他征求臣子意见时,有很多臣子建议继续沿用分封制,毕竟周朝一直使用着这个制度,而李斯不同于他人,他认为应该使用战国时期秦就已经在使用了郡县管理,他的理由是周朝的覆灭就是一个前车之鉴,让我们看到分封制并不可靠,而秦始皇最后也使用了郡县制。
那么郡县制到底与分封制有何不同呢?是哪些方面的不同呢?秦始皇为何要改变地方行政制度呢?这也正是我要说的问题。
郡县制和分封制有很多的不同,首先,第一点就是地方的最高长官的差异,分封制每一个诸侯国的最高长官,也就是他们的诸侯王,很有实力。诸侯王是可以世袭的,可以在诸侯国内任免官职,权力可谓非常的大,这也导致了诸侯王后期的膨胀,不服从周天子调令,而郡县制则与分封制这一点不同,国家被分为了郡和县,郡的最高长官叫郡守,县的最高长官叫县令,而郡县的最高长官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随时可以免去或给予郡县的长官职位,而且郡守和县令不能在自己管理的群或县内任免官员,不能世袭,最终解释权还在皇帝手上,这也使中央拿到了更大的权利。
其次,诸侯王拥有自己分封领地内的领土,可以在这片领土上管理人民、发展工业、耕种等等,让自己的国家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也导致在铁制农具与牛耕出现之后,诸侯王势力大大增加,势力直接凌驾于周天子之上,而郡县制的郡守或县令只是管理他们所在的地方,并不能把土地收归自己所用,他们只是领朝廷的奉禄,而不能拥有自己所管理的领土,到了年纪就得退休。
诸侯王还拥有兵权,还可以在自己的领土内招兵买马,训练将士,这可是非常重要的,在后期的政治场面上,拥有兵权就是拥有一切,谁有兵权谁说了算,所以周朝后期诸侯王室里非常强大,且拥有精兵强将,打的周天子几乎无还手之力,最后使得周朝衰亡,而在秦朝,郡县制的最高长官是不掌握兵权的,他们只能管理郡县,兵权都收归中央。
在诸侯国里,诸侯王就相当于这个诸侯国的皇帝,是领地内真正的统治者,有权管理诸侯国内的一切事物,甚至可以在诸侯国内制定法律等等,几乎就是控制整个国家,而郡守和县令只能裁决一些事情,在郡和县内只相当于一些法官的地位,像电视剧里常有县太爷断案,在上面拍惊堂木,由郡守和县令来解决的只是一些案子,并管理地方的一些困难。
分封制将国家分为了一个一个的诸侯国,认为这样可以更便于管理,可是最后周朝还是因为分封制的缺陷而消亡,秦始皇看到了这一缺陷,所以便改进了为了郡县制,郡县制最开始于战国时期在秦国被商鞅建立,他在分封制的基础上,把国家分为更多更小的领地,且这些领地全部归中央所管制,加强了对地方的管控,扩大了秦的政治范围,巩固了秦的统治。
秦朝所创建的郡县制为秦的统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这项制度不仅功在当代,而且利在千秋,直到现在,我们国家的地方行政模式都还是以秦郡县制为基础的,这使我们的国家和平、稳定且强大,不只现在,秦之后的所有古王朝几乎都使用了郡县制作为国家管理地方的形式。
秦所创建的郡县制,比之周所用的分封制大有改进,弥补了很多分封制出现的问题和缺陷,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控,把大量权力收归回了中央,稳定了国家的政治局面,扩大了国家政府完整的管理范围,巩固了国家的统治,而且开创了此后历代王朝地方行政的基本模式,正可谓传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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