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别重逢有三种结果:一是不如相忘于江湖;二是久别如初见;三是惺惺相惜。
其实我今天特别想写的是我想剃头来着,刚要动笔好姐妹来电说,日久行走于江湖的好朋友回来了需要一聚,以我的个性,必是放下一切慷慨赴约。
行走于江湖,也有至少两种情况:一是身体和灵魂一起在路上;二是身体和灵魂至少有一个在路上。我很明显属于第二种。
今晚喝酒的朋友,是第一种。长期行走于江湖,故乡已经成为偶尔落脚的客栈。这是一对神雕侠侣,郎才女貌,诗酒江湖。
回想过去,我在18岁时已经对他们夫妻暗暗倾慕。彼时三个人同在一个工厂上班,农村出身的我,看着对面的仙女姐姐,温婉典雅,只觉得神清气爽,暗忖怎会有如此佳人。
时光荏苒,三十年后再相见,没想到当年的温柔神仙姐姐,如今竟然随夫婿浪迹天涯,四海为家,早已见惯人间四时变幻,却依然豪情万丈,潇洒自在,随意把酒言欢,活出了许多人年轻人梦想的样子。
杯筹交错间,每个人都在暗自回顾自己的人生。百分之八十注定要走的路,一步都不会少的磕磕绊绊,是享受还是硬撑,都在一念之间而已。
从来没有人见过的明天,似乎肯定是能到来。当下的每一个瞬间,谁又能准确的把握。
如果能从梦中醒来,就去见你想见的风景;如果足够幸运有人能把你唤醒,请你一定一定,珍惜,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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