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话很有道理。
人生的无情与多情,绝情与滥情,总体来说,是守恒的。
你欠某个人的,会有另一个人要回去。
某个人欠你的,会有另一个人还给你。
你对某个人做的事,不管是伤害还是付出,总会由另一个人报答或者报复。在不同时间的节点。
还有人说,当一个人不喜欢你,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
我的朋友赵小姐,就曾遇上这么一桩事。
赵小姐,可以算得上在朋友圈里脸美、胸大、性格好那一挂的。往细里观察,也算心灵手巧,做得一手好菜。按理说应该不缺男人,可就是奇怪,空窗两年,感情史一穷二白。
某一天,赵小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人,称他为L先生吧。用赵小姐自己的话说,只看了一眼照片,心动了一下,似从相识,看着亲切。于是,她开启了人生第一次主动出击。说是主动,其实伊并不是那么放得开的人,更何况一直被追求惯了,并不懂如何主动。这个笨姑娘采用的无非就是最土的办法——刷存在感。主动聊天,主动电话,主动付钱请吃饭……我们都说她是笨女人,空长一张漂亮脸蛋,这年头,男人贱着呢,你越主动他越理所当然,你越不搭理他,他还上赶着。
说白了,不只是男人,这是人性,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赵小姐并不缺男人,有时她也会问自己,到底是喜欢这个人,还是对求而不得的感觉上瘾?当然,L先生也不是一点没有回应,但总感觉缺那么一点点热乎劲儿。城市男女,灯红酒绿,游乐场里拉过手,路灯下面打过啵儿,可那句“做我女朋友吧”一直没有出现。终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带点失意的赵小姐,酒壮怂人胆,直接问他,到底想怎样。对方也算是实在人,说,欢喜侬,不过伐系唯一。多么掷地有声,竟让人不知如何回答。
这件事不咸不淡得慢慢散了。在外人眼里,这终究是个像张爱玲一样的傻女人,一开始就把姿态放低了,凭你再好,也难怪人家这样。
赵小姐不这样想。她眼里的爱情,是件单纯又美好的事,怀揣一颗赤子之心,喜欢就靠近,倾其所有热情,以我所能,让你认识了解我。努力过了,如果对方还是不能够发现那份好,也只好作罢,不必打扰。下次照旧。
在赵小姐眼里,能遇见喜欢的人,本身就是件无比幸运的事。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永远不会懂,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件多么奇妙的事,快乐到看着他的脸能笑出声来,那是一种难于描述的感觉,你微微能注意到的只是时光刹那而逝。而与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呢?如果不讨厌,那感觉就是像正常上班,如果不喜欢,那感觉就是一日千年。
人生不过百年,一本正经去扎进社会生活,有时要尔虞我诈,有时要强颜欢笑,有时要隐忍妥协……能在想喜欢就喜欢的时间真心喜欢一个人,不违法不违纪,有什么错?!
说起来也真是够巧,总有人在生活中你方唱罢我登场。L先生事件落下帷幕之际,赵小姐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Y先生。Y生和赵小姐的事恰巧就是上面一段关系的反转,一个拼命追,一个冷若冰霜。
直到此时,赵小姐才恍然意识到,原来,一个与自己并不熟的人,以那种无比热情的姿态出现,大多数情况给对方带来是一种错愕和困扰,因那热情似火易灼伤别人,看到燃烧过后的一地灰烬还容易让自己愤愤不平。只是,Y先生的热情持续了一个月,甚至没有正经展开攻势就默默退场了。留下赵小姐暗自感叹,也是个聪明人。生活好巧,在短短时间里以这种角色调换的方式,让自己领悟到这两种角色。要知道,将心比心的感同身受有多难。
感动真的能换来爱情吗?更多时候,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很难静下心,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好好了解一个人,那么急功近利的对一个人好,其实更多的是以自己想当然的方式去妄图打动对方吧。
而效果往往不如人意,因为ta不喜欢你,你送ta的糖是不甜的。
而喜欢正是最单纯的一种本能,勉强不得。
曾经,Y先生送赵小姐东西吃,她都不接受。好像是怕亏欠,其实是“不稀罕”。赵小姐又想起,她是真的送过L先生糖的,走遍大半个城市去买那个自己不曾吃过的精美糖果,心想无法相见的日子里,他想起她,会有那么一点点甜蜜。
而现在她终于彻底明白了,送他的糖,其实是不甜的。
如果你相信爱情,那么在遇到爱情之前,你会送出很多颗糖,也会接受很多颗糖,却都是不甜的。
过程可能很漫长,有的人从此没了耐心,所以那种甜蜜,不能相信和坚持的人,是永远体会不到的。
当然,谁也不知道爱什么时候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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