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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哄抬口罩物价者的思考

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哄抬口罩物价者的思考

作者: 小钟谈事 | 来源:发表于2020-02-08 21:22 被阅读0次

    在我看来,在肺炎疫情面前哄抬“口罩”物价者,并非是十恶不赦,坏透了脑的恶人,这点可以从他们被法庭审判之后的悔过看出。可他们为什么还是要大发“国难财”呢?

    首先,来自于他们的侥幸心理。侥幸心理,解读起来便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其实,侥幸之心人皆有之,是一种正常的心理机制。在市场调节为决定因素的体制之下,由疫情不断加重、政府明令而引发的需求端陡崖式上涨,难免影响对应的价格同步上涨。在他们看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或许认为“不过是抬高一下价格,这不是符合价值规律吗?”。商人求利为第一目的,他们未认识到自己行为对于社会道德的严重破坏性,也未意识到哄抬物价对于医院救治、公民生活出行的消极影响,那么内心的道德机制自然也不会作出相应的回应。在我看来,他们带着一种幻想式的侥幸心理作出了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我只是提高一下价格,不会影响抗击疫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他们的心理值得玩味,并非一句“道德堪忧”或各种单方面的解释可以直接带过。或许,正如我前文所说,是侥幸心理作祟。而我或许觉得,这反映了一种国家与个人意识的分离,或者叫做“政府与公民”意识的分裂。“抗击疫情是政府和医院的事,是国家的事,而我做我的买卖,两者并不联系。”割裂之下,就出现了我们所看到的“国难财”现象。当被传唤审判时,他们才幡然醒悟,原来个人的行为是与社会,国家息息相关的。

    除了“国家与个人意识的割裂”之外,我认为还可能是商家法律意识的淡薄。很简单的一句话来理解就是,他们是否清楚的知道:价格相对于成本上涨多少可以被认定为是“哄抬物价”?他们是否知道“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

    薄文君律师这样界定:“所谓的哄抬物价,不一定有很明确的标准,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定:要考虑到进货价和销售价之间的差额,以及现在的销售价和以往的销售价的差额。举个例子,疫情爆发前你卖八毛,现在疫情爆发后涨到2块5,比原来的销售价格上涨了3~4倍。”

    在我看来,“哄抬物价”者不一定清楚自己价格提升的标准超过了法律界限。在这方面,国家,政府或许应当加大普法力度。知道了什么违法才能不违法。

    最后还想谈到一点,就是疫情期间的市场现象也值得玩味。前一阵子我出去买口罩,步行两公里全部药店都售罄,唯有一家五金店打出了“有口罩卖”的标牌。8元一个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我问商家这价格是不是太贵了,她的回复称还有卖的更贵的呢!尽管价格吓人,依旧买者如潮,甚至感谢商铺让他们终于买到了口罩。供给,需求差异巨大之下的市场现象,或许也是商家会“哄抬物价”的另一个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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