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吃饭时聊起新疆,说新疆羊肉做法超简单,白水煮一下,手拿着蘸点盐就吃,所以叫手把肉,味道妙不可言,一点儿也不膻。平日不爱吃羊肉的人都忍不住吃了一根又一根。
时间过得真快。去南疆已是12年前,与喀什办书法联展,展览结束后文联包了一辆大巴,从南疆一路游到乌鲁木齐。高台古城,香妃墓,火焰山,葡萄沟,天山,天池……记忆犹新。在天山的雪地里打滚,在清真寺外喝鲜榨的石榴汁儿,在喀什街上喝大尾巴羊杂汤,在乌鲁木齐满大街找最正宗的肉馕,旅行总是那么多快乐的片段。
娃选择在新疆读书,也源于我那一次新疆之行。希望他能在四年大学生涯中去看秋天的胡杨林,去尝盛夏的马奶子,在冬天深深的雪地里撒欢打滚……可惜这这傻小子,一放假就迫不及待地飞回深圳,说受不了西北炽热的阳光,受不了近40度高温还没有空调。
昨晚和他有个约定,在接下来的日子,尽可能多走走新疆的地方,多看看新疆的美景,毕业了就没有那个心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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