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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12月1日起,这几种转账方式会引起税务稽查!

注意了!12月1日起,这几种转账方式会引起税务稽查!

作者: 51个税管家 | 来源:发表于2018-11-27 09:59 被阅读2次

    导读

    今年5月份的时候,中国银行发布了一则《银发[2018]12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通知重点讲了2个事情:

    一是取消开户许可证;

    二是增加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尤其是“公转私”账户,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

    其中第二条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说,还剩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要开始严查个人账户了!(戳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

    什么意思呢?

    5哥仔细研读了通知,

    如果你经常用私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

    或者用私人账户给客户打款的……

    那么12月1日后可能要被税务局盯上了!

    1

    加强个人银行账户管理

    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从12月1日起,会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对私管理,加强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管理。

    原则上讲,一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

    银行对此设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处理。

    以前可能有企业会拿个人账号给员工发工资,以此“避税”,但现在不行了!请注意,今后查的可是你的个人账户,一旦超过一定限额,就会引起税务稽查!

    2

    公对私、私对公走账形式

    将成为税务稽查重点!

    那么,到底哪些情况会重点被稽查呢?5哥提醒,重点注意自己账户的每日转账金额以及交易方式!

    1“大额支付可能会引起注意!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的大额交易,你可能会触发金融机构的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以下“可疑交易”千万不能做!

    另外,除了大额交易,如果你涉及以下几种情形,也务必要小心: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比如一个卖日用百货的小公司,动不动就几百万上千万的流水?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比如做餐饮的,天天收到钢铁公司的大额转账,再往影视娱乐公司转?

    (4)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提醒:自金税三期系统建立以来,税务与银行实现信息共享,就像为纳税人织起的一张网,环环相扣,让违法者无处可逃!

    我是5哥,来自“51个税管家”的90后大叔,常年行走江湖,兜售各种节税技能,如果您想咨询个税相关信息,可以关注公众号:geshuiguanjia51(51个税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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