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跳舞,因为舞蹈老师说我跳舞好看。喜欢写字,因为比身边同龄人写得好。喜欢文字,大概是班上的一个女孩下课后总喜欢来看我随手写在本子上的句子,她说她喜欢我写的东西。前三者的坚持一开始都是因为别人的认可。唯有喜欢民谣的时候,我身边没有观众。
民谣,时而凌厉又无奈的扫弦,慢出格调词如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心里种下了情愫。今天在家看《浮城谜事》,片头放李志的《日》特别应景。觉得娄烨很会挑歌,李志尧十三。都说听民谣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但我不是,我只是从周杰伦听到陈奕迅然后对民谣上瘾。
去年妈妈生日,我订了当天最早的班机回海口,在去虹桥机场的路上,天色要亮了,师傅跟我说在这个时间你可以看到斑斓的天空慢慢泛白,他起早开出租三年多了,这样的景色他经常看到。在后来我总想起那个早晨,那天的心情是真的好,电台里放着朴树的《平凡之路》,看着初升的旭日,心里满是朝气。
某个夏天,细雨,清晨,吉他,和他。他给我发了一段视频,视频里他弹唱着贰佰的《玫瑰》。我也曾想过当一个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随着心情卖着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如今我们互删了所有联系方式,没有一切看似曾经在一起的痕迹。人的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或许当时“在他给我唱玫瑰的时候,我就该当他心情杂货铺的老板娘”。博尔赫斯说过:“玫瑰即玫瑰,花香无意义”。无需纠结事物本身之外的附加意义,玫瑰的美只来自它本身,并无其他。我会努力过得好,希望他也是。故事细水长流,孤独择日而终。如果快乐太难,那我祝他平安。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每次听到《当你老了》我都会想起已经离开的外公。真正感受到死亡,是听到外公噩耗的时候。那时候已经读大学了,等回去的时候,已经跟外公一棺之隔。基督教的十字在棺木上那么显目,里面躺着我最亲切的人,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感到害怕。在唱诗班献唱的时候我突然晕厥,等醒过来,送行的队伍已经离开,我才明白原来在生老病死和疾病面前,人是这么脆弱,原来分别是这种感觉。尘满面、鬓如霜、生命短、生活长,没有见到外公最后一面的还有小姨,那年小姨已经远嫁新加坡,在外公离开的那个晚上,独自在街头也走了一个晚上。
没来得及等我毕业
没来得及看我出嫁
没来得及吃到我赚钱买的好吃的
没来得及穿上我赚钱买的新衣裳
从小看我长大
我却没在你最难的日子里陪你
你是个孤儿
生前受了很多委屈
那边有没有人疼你照顾好你
外公,我不想再长大啦
我长大你就走啦
外公,我马上回来了
可是,这次见不到你了
……
写给外公的话我一直放在备忘录里,一代代人成长,一代代人老去,我们只剩下自己。离开的人已经不在我们身边,但是会以另外一种形式活在我们心里。替离开的人照顾好他们的牵挂!
有人说,亢奋的时候听许巍,气闷的时候听马頔,孤独的时候听李志,上路的时候听鹿先森乐队,睡觉的时候听赵雷,平静的时候听万晓利,失眠的时候听宋冬野。也有人说,听陈粒的时候想要仗剑走天涯,听jam觉得是风尘仆仆的旅人找到了家。
总有首民谣能给你安慰,伴你今夜好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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