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个很平常的日子,很平常的放学铃后。都忘了当时的我在做什么,面前多了个人影,手中拿了张叠的方正的纸。我接过来看了一眼,还给了少年。年轻时的我不乏追求者,却从不肯伤害别人,所以,拒绝总是干脆利落。少年眼中闪过一丝失落。心中有些不忍,却不曾有过一次的拖泥带水,我相信,长痛不如短痛。
很多年后,我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
酒店的门口,一个西服革履的老板拉着我握手一直不肯松。我有些尴尬。饭局上,他坐在我的对面,我感觉他一直注视着我。照片发到群里,他把我拍的仪态万千不胜妩媚。单身久了被人关注,难免蠢蠢欲动。除了暗笑自己春心不死,还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聊天。原来,竟是当年青葱岁月里那个手持情书的腼腆青年。
我想,是因为我们都太闲了。他的店因为资金紧张迟迟没有完工。而我辞职不久,正想好好歇息。群里的同学很快就归于平淡,我们从公开的群聊转成了私聊。有一天,他赴了某个大龄美女的约会,被妻子发现追踪了,他跑来了小城约酒。说,如果你不来,我们就永远鸡犬不相往来。
去了,不舍的放跑一个可以聊天的人。
那晚,据说喝了三家。说实话,我不记得。记忆中只有第二家,我进门要了一瓶张裕干红。和最后一个镜头,出门风一吹跪倒在车前。那晚聊了很多,聊了他的妻子,一个宫颈癌手术后基本丧失性能力的强悍女人。聊了我前夫,一个风流成性嗜赌如命还家暴的男人。那些怕被人当笑柄的家事,成了下酒的小菜,那些压抑经年的苦恼借着酒劲一吐为快。我们似乎是一路人:为孩子曾经容忍,为了家曾经放弃自我,为了不被人嘲笑,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咽。
那会清宫剧正火热。最初我们互相取乐问候时互称阿哥和格格。我朦胧记得阿哥拍着我的肩膀乐:格格,咱俩同是天涯沦落人啊。你知道嘛?中学那会我就喜欢你,你是我的梦中情人啊。
后来,我问阿哥,记得我们约会是哪一天嘛?我忘了。当时,我请了假去的,没打算喝第二顿酒,也没想到后来会发生那么多事。阿哥假装认真的回复:我查了那天的收货记录,是4月12号呢。我笑而不语。其实日子还有什么关系么?无非给自己个心理安慰而已。说那一天,很重要,所以我们要记得。我喜欢十二这个数字。从此,我成了十二格格。
谁敢说,我们是要认真恋爱的?不。我们都曾经认真的爱过,最初,我们只是认真的遇到可以说了不用担心被嘲笑的人。刚好我们都有怕人的故事。刚好是青春岁月里就认真看过一眼的人。
从来不曾细想:这是不是命?是不是少年不经世事留下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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