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者他能做成事,是因为他的机智,和敢做。而你有在濒临绝境时破釜沉舟的勇气吗?
两红柿原于南美洲秘鲁的丛林里,起初的的爷字叫“狼桃”。在人们观念里越是漂亮,越是色彩鲜艳的东西越有毒,而当时的西红柿也被在这样认为着。
16世况,西红柿被欧州人到进了西欧和北美,但人们也仅仅把它观赏植物的。
1830年,美国人罗伯待上校认为西红柿的有毒只存在主观臆断,并且认为西红柿可以吃。为此他在新泽西州萨伦镇的银场种了能多西红柿。
为了向人们证明自己的想法,罗伯特和全镇约定在大庭广众下吃西红柿。很多人认为他疯了。但在约定那天,他在上千人的法视下拿起一个西红柿市吃了下去,并且连续吃下十个西红柿。看着完好无损的罗伯特,人群中响起热烈的掌声,并且奏起音乐。
从此,西红柿便成为家喻户的一种食材。
罗行特上校用他的行动证明了,有梦想就要有行动,只要不怕输 敢于证明自己,敢于为此付出的努力,你就一定会成功。
莎土比亚的一首诗这样写:“好花盛开,就该先摘,莫待美景难却。否则,它就要凋零萎谢、落在尘埃。
所以当两个人同时做一件事时,一个人努力去证明自己,一个人人云亦云,相信,但却不肯的了行动 那么这个人最后肯定被淘汰。
人生当中有许多像罗低特与西红柿之间的事,你努力了,你就来得了鲜花和掌声,你豫不决、下不定决心,你就出局,因此世界上像罗价特先生一样的人还不是少数。大多数之以平庸,大概就是没有的魄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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