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这是菲菲曾给我的评价。菲菲是读我日志感动而泣的第一人,当年我引以为傲视为知己,后来发觉大错特错,她有一颗七巧玲珑心,与我这样的榆木呆子实在是天差地别,从此渐行渐远,而今已再无她的消息。
我的爱属于一见钟情式。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舅舅从国外回来,带了几把折叠伞送给我们小孩子当礼物。那是第一次见到与长杆子弯把手不一样的小伞,这样的可爱,真叫人欣喜若狂。在一片红红绿绿的花团锦簇中,我却一眼看中了一把素白,唯有一片伞叶上画了一朵红红的玫瑰,纯洁而浪漫。我一直将它视若珍宝,舍不得让它遮阳淋雨,怕因此失了色彩,只是偶尔撑开来当宝贝般欣赏,多少年过去了,我依然很满意自己当时的眼光。后来因故遗失了,让我心疼了好长时间,于是这把伞就长存在我的记忆里,生根,发芽,还开出了最美丽的花。
有多爱就有多恨,小说里的故事通常是这样爱恨交织,缠绵悱恻,但我的憎恶却是决绝的,从不妥协。我这个人几乎没什么购物欲,也不爱逛街,一年到头难得添几件新衣,但鞋子是易耗品,遇上鞋底穿洞这样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的秘密事件发生,我还是得勉为其难地去鞋店转个圈。记得有一年流行船形鞋,鞋尖细细长长,还微微往上翘,五彩缤纷,也不是不好看,T型台上的婀娜娇姿踏上那肯定是凭添一分风流。但我们一般人哪有那种颀长的身姿,偏偏人人都喜欢去赶着新潮,于是在我眼里便有了穿着龙袍不似太子的尴尬。这种怪异的鞋形,我很讨厌,一眼望去象是马戏团里小丑的表演道具,可满街满街都在走着流行,没有一双是我中意的样子。而我也够倔,硬硬的几个铜子楞是藏在怀里整整揣了一季,直等到改朝换代我才掏出来买了双圆头的新鞋。
所以,爱或不爱,对我而言是绝对泾渭分明的抉择。如果爱,我将全力以赴,如果不爱,我亦会转过身,从此义无返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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