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格投资小摘录
观摩大师的投资历程
1948年,在南加州,供职于赖特&加雷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按小时收费,且与年资有关。
开始投资股市,且获得企业的股票(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的美国律师中常见),获得宝贵的经商经验
1961年,涉足房地产业,修建了分户式产权公寓,与合伙人投入10万,得到30万利润。用赚的钱都用于房地产开发,后续参与了一些相同的项目,到1964年收手时,光是房地产开发就带来了140万美元的收益。
1962年2月,成立合伙事务所,简称“芒格托尔斯”或者“MTO”
差不多在创办事务所的时候,他同时仔细的设计退出该行业的方案。建立投资合伙公司
芒格和沃伦的机构开始合作,沃伦投资或者收购企业的时候,会请芒格事务所当法律顾问,给他带来了很多收益。芒格获得顾问费和沃伦带来的更多高端客户。
芒格1965年离开离开事务所
他和杰克·惠勒合伙投资创立了惠勒芒格公司,他花了很多时间来打造该公司的资产基础。参与各种房地产开发项目。
投资一帆风顺
在公司,用自己和他人的钱来投资股票。他专注与资本运作起来,而不是吸引新客户(质量>数量?)
查理和惠勒的合作从1963-1975
前11年 平均复合毛收益率28.3% 净收益率20%(同期道指平均复合镇长只有6.7%)
14年共 平均复合收益率19.8 净回报率13.7% (同期道指的平均复合增长只有5%)
之后,通过沃伦,通过控股一家股份公司来建立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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