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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3

2023-08-13

作者: 双髻山府正堂 | 来源:发表于2023-08-12 14:18 被阅读0次

    [命题陷阱]非全日制用工的典型特点是灵活,所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要求劳动者只服务于一家单位,工资结算一般是即时结算,最长支付周期不超过15天,不能约定试用期。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2款:“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一般采用小时计酬并即时结算,最长支付周期不超过15日,故甲公司将支付周期改为15日是合法的,有可能因此留住张三,A项正确;

            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甲公司将工作时间改为每天4小时,而每周工作7天,周工作时间就会超过法定的24小时,是违法的,B项错误;

            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方式灵活且不稳定,不得约定试用期,C项主张是违法的,错误;

            第69条第2款:“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不要求劳资关系一对一绑定,故甲公司允许张三同时在其他公司兼职是合法的,有可能因此挽留张三,D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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