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沉迷于色情片中,因为它太能使我身体的每个细胞舞动起来,使我的神经亢奋起来,使我夜不能寐。然而,它会导致我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使我的记忆力下降,我会幻想,我会自卑,我会羞于与人面对面交流。色情,严重危害了我的身体和生活。因此,我决定要戒掉色情。我觉得那些变态或恶心的色情片都是我厌恶的,因此,我很容易就变得不再看这些类别的色情片,但是,我总是很难戒掉那些看起来美好的感受起来爽快的色情片。
想必我真的是离弃了部分的罪,却爱上了另一个罪。这个罪看起来如此美好,以至于我为之梦魂牵绕。离弃它,就像砍掉我的手,也像挖去我的眼睛,也像割掉我的心头肉。我甚至对自己说,留着这个罪也没什么大碍吧?谁没有罪呢?哪个男人不好色呢?
《圣经》有句话提醒了我。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言23:31–32)因此,我若自以为可以保留这个罪,那真的是中了撒旦的诡计。留着这个罪,那便是我低估了罪的代价,将严重危及我的身体和生活,也将失去属天的祝福。
有个问题我必须要思想,那就是,我为什么要戒色情?进一步问,我为什么要离罪?Thomas Watson在《悔改真义》(The Doctrine of Repentance)中写到:
人与罪凝结分不开,最佳方法就是用爱火来分解。三个人彼此对问,什么使他们离罪。一个说,我想起天堂的快乐;另一个说,我想起地狱的苦刑;第三个说,我想起神的爱,便叫我离弃罪恶。我怎能顶撞神的爱?
《圣经》中雅各的儿子约瑟的故事也引起我的思考。当约瑟被卖到埃及时,为波提乏工作时,正是成年时,想必他荷尔蒙分泌越来越旺盛,此时波提乏的妻子偏偏来诱惑他。我觉得一般男人很难抵得住这么强烈的诱惑,然而波提乏的妻子三番五次地诱惑他,约瑟却都拒绝了。可能有人会觉得约瑟假正经,但约瑟却说了一句认真的话,“我怎能作这大恶,得罪神呢?”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很了不起,这也是《圣经》中首次人主动说不敢作恶得罪神。在约瑟那个时候,还没有《圣经》,没有摩西,更没有圣子钉死十字架的事,但是有已转变的雅各和十一个害过他的哥哥们。约瑟被害,被卖,离开了爱他的父亲雅各,一般人会感到极其痛苦,会怨天尤人,然而,约瑟却没有怨恨神,约瑟反而亲近神,神在约瑟心中占据最重要的位置,神是约瑟的主,约瑟万万不敢作恶得罪神。
是的,《圣经》告诉我,不能得罪神应是我离弃罪恶的根本动机。再说,耶稣为我钉死在十字架上,祂的宝血为我流,祂的身体为我舍,祂的死作我的赎价,耶稣所做的一切,是因为祂爱我,也是要把我从罪恶的权势之下拯救出来,那么,我又为什么还要回到罪恶中,犯罪让神忧伤呢?我若还这样子反反复复地顶撞神的爱,我不会感到羞愧吗?
其实,人总是这么矛盾,毕竟我依然披挂着会产生性欲望的身躯,因此,正如保罗所说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因此,在我写完这篇文章后,我依然会受到试探。我觉得忘恩负义是人的罪性。今日虽心被恩感,明日就忘得一干二净,因此,人需要每日保持警醒祷告,每日都需要仰望十字架,每日都需要记念耶稣的救恩,每日都需要心被恩感,每日都需要让恩典作为人与罪争战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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