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与雅

作者: 佩紫 | 来源:发表于2017-10-06 12:22 被阅读0次

    在家的时候,我在电脑上敲敲打打,女儿知道我在写东西。至于我在写什么,她不关心,也不感兴趣。有一天放学回家,她跟我抱怨,我们同学都看到你写的小说啦,说你妈写同性恋啦,你妈写小三啦。女儿说你写的啥我都不知道,哼。她同学妈妈加的有我的微信,孩子从朋友圈看到,然后跟我女儿讲的。如今,我写点什么,也主动邀约女儿欣赏,她看了几篇之后,说了一个评价,“俗”!

    哈哈,好一个“俗”字,把我的写作内容揭示得淋漓尽致,跟朋友们评价的“接地气”有异曲同工之妙啊!当然,我理解的这个“俗”,不是通常的“三俗”(庸俗、低俗、媚俗),刻意去迎合某些低级趣味,而是写的都是平凡百姓的凡人琐事,没有高大上,没有歌功颂德,没有冰清玉洁,也没有羽化成仙。只是,我们日常的平淡生活,家长里短,婆婆妈妈,一个中年女人的所思、所想、所做、所惑。

    女儿这个年龄,正是没有琐事烦扰的年龄,她的最大心愿,也许就是不勤奋且成绩好、长得美、有人爱,她的爱好是听流行歌曲,看校园爱情小说,看《奔跑吧,兄弟》或者《花千骨》《丽姬传》,或者画美女、帅哥。(从这点可以看出来,孩子上学之后受到了很多同伴的影响。)女儿如今还在虚幻的世界里飘着,不知道柴米油盐酱醋茶,也不知道为稻粱谋的压力,她想象中的美好生活应该是夫妻琴瑟和鸣,没有鸡毛蒜皮的纠纷,也没有经济的压力,俊男靓女谈着请说着爱过日子,什么衣食住行都不用操心,我写的这些尽是些俗事,简直俗不可耐。

    她理想中的文艺作品,应该是如《丽姬传》中秦王爱上丽姬,用温柔的唇粗暴地去吻她;或者是郭敬明的《小时代》,衣冠楚楚的霸道总裁爱上可怜兮兮的林萧;或者是花千骨穿越三界,仙袂飘飘,挥指成剑;或者是《何以笙箫默》中的何以琛爱上任性的赵默笙,然后大学毕业没几年就成了律所的合伙人,接大CASE,挣大钱,娶初恋情人。在她幻想文艺世界中,没有一地鸡毛,只有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恨情仇。她,爱的是阳春白雪;我,是彻头彻尾的下里巴人。

    我时常会回想起我上初高中时的日子,我讨厌眼前父母千篇一律的生活,成天说的都是鸡毛蒜皮、微不足道的小事,简直庸俗不堪,这种日子,如何能一过几十年而不厌倦,是可忍孰不可忍?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生活尽是些狗血与苟且,根本没有诗和远方。我要追求的,就是诗和远方,我要摒弃的,就是眼前的蝇营狗苟、琐碎庸俗。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也成了不光有眼前的苟且,还有可以看到的将来的苟且的、胸无大志的庸俗的中年人了。在女儿的眼中,我过得庸俗而且乏味,从单位上班回家,就是做饭,打扫卫生,为吃什么饭而烦恼,跟老公生气,或者写一些俗不可耐的所谓文艺作品。什么婆媳关系,什么二胎三胎,什么婚外情,什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什么课外辅导班,她肯定想,这还值得写吗?这都是庸俗不堪的东西。

    可这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啊,多美的仙子,最终也要跌入凡间;多文艺的女青年,最终也要系上围裙,洗手做羹汤;多脱俗的女人,回到家中,也要处理孩子的屎尿屁、家庭作业,要面对娃写得歪歪扭扭的字和红叉连篇的试卷;多大气的女人,面对婆婆的无端指责和大小姑子的明讽暗嘲,也会抓狂。

    一粥一饭,一瓢一饮,一丝一线,皆是俗事。有了俗事的温床,才能生出儿女情长,诗与远方,光芒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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