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纹鉴定(语音同一性司法鉴定)是什么?
语音同一性鉴定又称声纹鉴定、话者识别鉴定、说话人鉴定和嗓音鉴定,指通过比较、分析,对声像资料记载的语音的同一性问题所进行的科学判断。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员常常需要对涉案语音(如绑架案中勒索赎金电话的录音,经济纠纷中当事双方的谈话录音等)进行检验。
语音同一性鉴定因素
各种语言都有一些相同的因素,和语法规则,即使是不同的语言,有些规律也是相同的。比如汉语和英语都有名词,动词和主谓结构等,这就是语言的同一性。词是语音、词义、功能的统一物,词的同一性是由语音、词义、功能三方面来确定的。如果其中某一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那就突破了语言体系中词的同一性,也就变成两个词了。从别一角度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说:同音词之间在语音上有同一性,同义词之间在意义上有同一性,语法上的同类词则在功能上有同一性。就语法研究、结构分析这方面来看,语言单位的同一性是功能的同一性,不是音义的同一性。
声纹鉴定依如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采集检材语声(录音)
在采集犯罪人或证人的语声作检材时,录音宜采用高保真录音机,对于采集检材语音的要求是:
①录音应当尽量在不被对方发觉的情况下进行,以减少假象的干扰,保证语声的真实;
②应尽量防止环境噪声和录音设备的干扰。麦克风与被录对象保持适当距离。尽量不用失真大的袖珍盒式录音机,电源最好用市电,保持电流稳定。电话录音时应使用传感器,不要将听筒直接对着“麦克”录音,磁带应选用优质新带。
2.采集样本语声(录音)
除了遵照采取检材时要求的器材和注意事项外,应尽量保持同采集检材时相同、相近的语声环境、距离、设备及速度,并建议在样本中有与检材相同的词句,以供特征比对。
3.审听和选择
鉴定人员要先对捡材和样本分别反复审听和记录,从中选择正常而清晰的语声段落,再进一步选取相同的字、词、句,作为供比较的部分。然后使用语图仪分别将选好的检材与样本中的字、词、句做出声纹图。
4.声纹特征的选择
在被比较的两种声纹图谱中,分别选取明显、稳定的特征作为比较特征。一般说,共振峰的频率值及其走向是最稳定的特征,而且具有很强的特定性,利用价值最高,而时长、音强、波形等特征稳定性较差,可做参考。在鉴定过程中,还可以从同一个人的语声中选择多个相同字、词或句的语图,在分析比较中抓住其稳定而特殊的特征作为依据。比较比对检材与样本中相同字、词的声纹中的同类特征(如共振峰频率、走向及波形),进行比较分析,找出相同点和差异点。
5.综合评断
①如果被比较的全部特征完全吻合,或者稳定性强的特征完全吻合,而只是稳定性差的特征有些差异,均可做同一认定结论;
②如果被比较的稳定性强的特征差异较大,还可以补充样本再做语图比较,倘仍有差异,又无法解释,则可做否定结论。
6.声纹送检时的注意事项
说话人在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心态下,以及不同的语气、不同的健康状况都会引起语音的某些变异。录音环境(噪音、回声、距离)的干扰以及录音设备不良,也会使录制的语音产生假性变异。因此,送检时,要把录制检材和样本时的环境状况、录制距离、录制方式、使用机器、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录制等情况加以详细记载,一并提交鉴定人,以便对差异点进行客观的分析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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