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方和莫方都有个癖好,看书啊,背东西啊,都喜欢一手捧着书,一手去捋头发。当然莫方也不年轻了,可方也不小了——即使可方和莫方都还没有老——所以每每捋完头发总能抓一两根下来。抓下来之后有不想抱着书去找垃圾桶,每次又想不起来在坐得舒舒服服地看书之前把垃圾桶提前准备好,于是便都喜欢把头发夹进在看的书页之间。读完一页,“刷”地翻过去。
好!夹住了!接着读。
什么时候坐累了想起来歇歇,或者不想再读了,莫方便抱着莫方的书,可方便抱着可方的书,一同站起来,走到垃圾桶旁,一页一页开始捋,最后再抖一抖,装作什么也没发生。
但是莫方经常捏着抓下来的头发,哭着跟可方说:
“怎么办!我要得绝症了!我要变光头了!啊!”
可方从书里抬起头,默默地展示书页里夹着的头发:
“长白根。长白根。”
可方最近吃的有些多,看书也是找昏昏欲睡的下午,整个身子陷进沙发里,腿搁在矮阳台的沿儿上,一看就是一下午,时常看着看着就睡过去,一睁眼又该晚饭了。但在下午阳光尚好的时候,头发倒是个不小的诱惑,吸引着可方的目光和注意力,从书中的思想转移到大脑一片空白只剩眼前。
可方的头发很漂亮,是栗色的,就像茜茜公主的头发,在阳光下颜色更浅。而可方还是羡慕莫方一头乌黑的青丝,纵然所有在可方身边呆过很久时间的人头发颜色都会靠像可方。莫方的发丝颜色也开始改变了,这让可方心底一阵痛惜,莫方倒是高高兴兴。
莫方从不知哪天起突然开始十分心疼自己的头发,咬着牙在桌上的盆栽前发誓一定不再捋头发了,随后不久又哭哭啼啼地对着垃圾桶长吁短叹。
可方和莫方都很像,眉毛很像,眼睛很像,鼻子很像,所有的一切都很像。只是可方比莫方总有些不同,能让可方和莫方家所在的楼底下那家超市新来的售货员姑娘一眼就认出来:
“哟,这不是可方吗!”
可方喜欢阳光、白云、溪流和羊群,而莫方喜欢玉。每当莫方细白的手腕上戴着青色镯子的时候可方总要小小地心疼一下:万一碎了可怎么办呢,怎么办呢。
当然可方的担心是绝对多余的,莫方是个温婉如玉的小女子,玉镯子才不想要要离开这样一个主人。这主人有着一双杏仁眼,漆黑明亮的瞳仁,唇红齿白,再加上一头亮亮的、长长的、摸上去凉凉的黑发,和一张总是笑着的小脸,标志极了。
再看看可方自己。颜色偏淡的瞳仁,颜色偏淡的眉毛和头发,颜色偏淡的嘴唇,颜色偏淡的表情和性格。仿佛要淡到不知道哪天就随着自己的发丝而去了,可方这样想着,轻轻咬了一口牛角面包,又咂了一口牛奶。
此时的莫方在茶香环绕中睡去了,膝盖上盖着一张毛毯,毛毯上摆着一本刚翻开没几页的书。这时温热的空气里,只剩可方慢慢地、安静地吃完面包,慢慢地、安静地走回窗边,坐了下去,整个人又陷进了沙发里,直到日落,直到书里的发丝不再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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