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跟张先生转述江歌案时,这个案件还没有被全国网友如此热议。那时《局面》刚刚促成了江歌妈妈和刘鑫的第一次见面,而咪蒙还没有写出那篇有关于此案件的热文。
我怀着满腔的悲愤和痛恨,给张先生说完了这个案件。我期待着他会和我一起,马上就拥有满满的怒气,把刘鑫贬的一钱不值。
然而,他听完后平静地问我:“如果你是刘鑫,你又会怎么做呢?”
我愕然了,我会怎么做?
我会在陈世锋拿着刀疯狂刺杀江歌的时候,冲上前去吸引陈世锋让他来杀我,从而保护江歌吗?
怕死如我,大概也不会。陈世锋疯狂杀人那十几分钟,我可能也会惊恐万分、泪流满面,听着惨痛的呼叫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敢做。
是的,因为我是人,我怕死。
但是,我很明确的是,也许我会自私地留下我这条命,但是我会终生负疚,我会下跪叩头把江歌妈妈认作自己的妈妈,我会用余生完成江歌的心愿,甚至去过江歌可能的人生。
也因为我是人,所以我有底线。
刘鑫在案发当时是否关门,是否施救,从人性的软弱本能上我都能想得通;但是,在案发后,她对于江歌妈妈的逃避,威胁不做证和她的家人对于江歌之死不相关甚至辱骂江歌命短的态度,戳破了我对人性恶意底线的认知。
这些,才是我觉得刘鑫不能被原谅的原因。
江歌之死,对于刘鑫来说,既是“有关”,亦是“有恩”。以自己一命为刘鑫挡刀,换来刘鑫现在的生。这不是什么小恩小惠啊,这是真正为你两肋插刀的大恩大德。姑且不论“有恩”,只来看“有关”,案件因刘鑫分手而起,江歌的灾祸因刘鑫搬到江歌家中而至,即使恩情无需报答,那么与江歌妈妈见面,在法庭上做证,以及对江歌妈妈诉之实情,也是责无旁贷。然而,刘鑫又做了怎样的选择呢?
中国有句古话:大恩如大仇,刘鑫的所为,即是对这句话最好的演绎。
很多为刘鑫洗地的文章,都提到了两个观点:
一是目前证据不充分,没有给刘鑫充分的说话方式,网民偏听偏信;
二是杀人行为是由陈世锋发出的,应当追责陈,刘鑫也是受害者。
这两个观点看似有理,但其实是真歪论。
局面出了25则视频,给了江歌妈妈和刘鑫均等的说话机会。然而即使忽略诸如“过年换新头像”、“开心地去聚会”等被过度渲染的差错,也忘记她们见面时被反复吐槽的“帽子”“红裤子”“没礼仪”等细节,仅近365天时间对于江歌妈妈完全的逃避也是显见事实,刘鑫父母对于自己女儿救命恩人的的辱骂也被刘鑫自己点头承认,对,仅这些,就足以让人觉得刘鑫的行为之刺目了。洗地贴以揪细节的方式来说明此事件中网友错怪了刘鑫,是以偏盖全;
刘鑫确实是受害者,但刘鑫作为一方受害者对另一方受害者江歌妈妈的二次伤害,才是让人无法接受的点。网友从来没有模糊事实,也从来没有忘记陈世锋的责任,但是陈世锋会有法律制裁,法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江歌妈妈讨回公道。 但是刘鑫对于江歌妈妈的二次伤害,如果不是网友的力量,可能连《局面》的采访都不会有,而没有局面的采访,刘鑫一家说不定从此高枕无忧,永远不见江妈面。
所以,再来看看我们为什么必须谴责刘鑫?
为了我们自己的良心!
如果刘鑫这样的行为得不到谴责,那么就说明这样的行为应该被认可,甚至被鼓励,因为她即使这么做也并不需要付任何责任任何代价。
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的多么可怕。
所以我觉得,案件中陈世峰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刘鑫,也的确应该得到基于人性的谴责。
让法律的归法律,人性的归人性。
就如同当初的彭宇扶老人案一样,法院的判决做了坏的示范,激发了碰瓷的有效场景,之后十几年在中国,扶老人成了傻B的代名词,恶性影响时至今日阴云不散。
刘鑫同理。
其实我一直都不想写这个案件,因为太过惨烈,写起来心痛。但是最近看了一些理中客们站刘鑫的文章,我在内心其实是非常难过的,因为我的世界观,还是希望善良的人终有回报。我想,更多的人在为江歌妈妈站队,这也是这个世界还值得我们留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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