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爱情扩充到社会上”,或“把家庭的孝弟扩充到全社会的友爱”,正是“亲亲”宗旨的典型表述。一向反传统的陈独秀却把它转化为“现代道德”,因而也就成为这一宗旨的现代表述了。(家与国?)
与可怕的恶社会相比,家庭却是能产生“纯洁向上之少年”的地方显然要良善许多。可知在那些强调社会“恶”的人下意识中,家庭其实是“善”的。至少可以说,“恶家庭”固然受到抨击,但与更“恶”的社会相比,家庭也相对不“恶”。正是在社会与家庭的对峙中,时人下意识中家庭不恶反善之念浮上心头,逐渐形成一种 (善) 家庭难敌 (恶) 社会的普遍认知。(家庭与社会,善家庭与恶社会)
教养从来自家庭转化为更多地来自社会?
更重要的是,在可以预见的时间里,一个家庭弱化的社会是不是就更理想,其实还大可斟酌。家庭与社会、国家的最大区别,就是有情。人类的问题是不是全都依赖冷若冰霜的理性解决,而无须考虑温情脉脉的感性因素?马克思和恩格斯告诉我们,资产阶级“撕破了笼罩在家庭关系上面的温情脉脉的纱幕,把这种关系变成了单纯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469页)。(家庭的有情因素被社会弱化,是否更理想)
从清季开始就有人提倡“毁家”,入民国则“家庭革命”的口号一度广泛传播。家庭特别是所谓“大家族”式的家庭,成为需要改革甚或废除的负面旧象征,甚至出现“万恶家为首”的极端说法。并非只有激进者才这么想这么说,通常被视为保守的熊十力到1950年仍说:“家庭为万恶之源、衰微之本。此事稍有头脑者皆能知之,能言之,而且无量言说也说不尽。”《与梁漱溟》 (1950年5月22日),《能十力全集》第8卷,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第651页。能先生被不少人看作“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然而一位视家庭为万恶之源的儒家,总让人觉得有些讽刺意味。(传统与革命)
重访曾经发生的家庭革命,获取陈寅恪提倡的“了解之同情”,不仅可以解答历史的疑惑,对于认识当前的社会,以及展望未来的社会,都可以有重要的启发。
钱穆后来曾说,北伐定都南京之初,诸位国民党元老关于《婚姻法》的讨论,无疑是受了康有为《大同书》的影响。5立法委员罗鼎也指出,国民政府根据党义、国情和潮流对《民法》中的“亲属继承编”重新加以修订时,立法者曾经认真思考姓氏、婚姻和家庭的存废问题,结果将新文化运动以来强调男女平等、肯定国家主义而否定家族主义生活的原则法条化。虽然法律条文中保留了家的概念,然而此时的家庭已经与昔日家庭的精神内核相去甚远了。家庭已如“空中楼阁,毫无切实之基础”了。呵]到共和国时期,以人民公社的形式尝试打破家庭的边界,让人们过集体主义的生活,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大家庭,恐怕也不无家庭革命的影子。人民公社的形式试图打破家庭的边界,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从小家庭走向大家庭的方式)。1920年代,新青年尝试新村和工读互助团,正是试图践行废除家庭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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