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音乐财经
作者:吴凌茜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这句话选自泰戈尔的《飞鸟集》,也是吴青峰近日分享在社交平台的内心独白。“吴青峰被前经纪人起诉”?11月14日上午,这条话题迅速冲上热搜,一小时内话题讨论数直逼2.5万。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向北检提起告诉,称苏打绿曾将所有创作的《小情歌》等270首歌曲的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吴青峰未经公司许可,在公开场合演唱苏打绿的歌曲。因此控告吴青峰与吴青峰工作室主体公司哈里坤的狂欢有限公司负责人廖碧珍,侵犯其著作财产权。
这位青峰的前经纪人是谁?众所周知,吴青峰是台湾乐团苏打绿的主唱。2017年,苏打绿宣布休团三年,吴青峰以新人姿态solo出道回归乐坛。之后的两年里,他除了发专辑、上音乐节,也在内地《歌手》、《乐队的夏天》等不少音乐综艺节目露脸,更开始接下多家品牌代言。2019年一开年,吴青峰工作室正式开张营业。
而在前一天,也就是2018年的倒计时之日,青峰在社交平台放出了他和林暐哲的合照,并发布两人的联合声明,宣布自己与林的大房小山音乐团队合作结束。
16年前,正在迷茫毕业去路的苏打绿,遇到了离开魔岩唱片后,捧红过陈绮贞、杨乃文等一代台湾独立音乐代表的林暐哲。为了这支初出茅庐的校园乐队,林暐哲创办了自己的音乐社,在最困难的时候宁愿卖掉房子也要鼎力支持。
2016年,苏打绿凭借自己“韦瓦第计划”终章——《冬 未了》,获得当年金曲奖5项大奖,一向怼天怼地的吴青峰,甚至在宣布林暐哲获得最佳专辑制作人时却喜极而泣。
这么多年来,苏打绿与林暐哲的名字基本处于绑定状态,不论是团员还是粉丝谈起林都十分敬重。
尽管早前就有传闻,苏打绿与林的收入分成一直是四六分,林暐哲拿大头,四成由乐队六人再分。但在去年的解约声明中,吴青峰将两人的关系比作“好友”、“父子”、“师徒”甚至是“谈恋爱”,没想到不到一年的时间,联合声明就变成了起诉书,令人唏嘘。
起诉消息一出,吴青峰所属唱片公司环球音乐便回应,表示青峰从未把将词曲著作权转让给林暐哲音乐社,且双方已于去年底结束了合作。同时也承诺此次吴青峰的个人巡回演唱会如期举行,不受影响。
据了解,林暐哲今年5月起便开始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对吴青峰的侵权控告。内容包括:要求吴青峰将《歌颂者》与《作为怪物》这两首自己的solo歌曲下架各大音乐平台,此外,吴青峰不得将自己创作的音乐作品,自行或授权第三方行使著作权。
而吴青峰此次的律师徐则钰在接受台湾媒体采访时证实,法院已经驳回了林暐哲的全部请求。之后林暐哲又在10月提起过上诉,也被法院驳回。
律师同时强调,吴青峰并未转让自己的著作权于林暐哲,双方只存在“专属授权”的关系。也就是说,在专属授权期间内,仅有被授权人(即林暐哲)可以使用授权歌曲,甚至连授权人(即吴青峰或苏打绿)都不可以。
就该案涉及到的著作权财产商业使用问题,音乐财经(ID:musicbusiness)也咨询了多位资深文化娱乐产业律师。
著作权的财产商业使用包括转让和授权。首先,无论用何种名词或说法表述,法律上都离不开转让或授权的模式。台湾《著作权法》中标识的“专属授权”,应该指的是“专有使用权”,也就是平常经常听到的:独家授权、排他性授权的含义。
该案中,吴青峰方面主张双方签订了“专属授权”,但经纪关系的结束也并不一定就标志着结束了著作权关系。这属于两层法律关系。如果经纪合约的时间与专属授权的时间不一致,或授权合同中存在什么特别规定,的确是需要另当别论的。
另外,林暐哲提出的根据《著作权法》中关于擅自重制和公开演出的规定,向法院声请假处分,要求下架相关歌曲。吴方律师认为,青峰是自己作品的著作财产人,林是专属授权的被授权人。而且,法条所限制的是“擅自以重制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财产权”,这两首歌属于是双方经纪合约关系解除后,吴青峰solo的作品。其本人享有歌曲的著作财产权,当然不存在侵权问题。
不过,法院驳回的解释为“依照林暐哲提出的证据,难以认定此事会对林造成重大损害或急迫危险,一次没必要定暂时状态假处分”。
以法院的说法,吴青峰似乎也并未完全排除侵权的可能性,一切都会在双方达成共识后才会有定论。具体要看当事之间的约定或授权内容。
假设林暐哲目前的确还拥有苏打绿歌曲的专属授权,那么歌曲的词曲版权就有仍然属于吴青峰或者一同授权于林这两种情况。
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有词曲作者、录音制作者以及表演者,相应权利也会有不同的授权方式。另外,相应法律关系有很大可能仅适用于台湾地区的法律。
相关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多的,吴青峰或苏打绿合体后,是否可以使用自己的词曲进行重制,或是公开表演原歌曲,在看不到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其实都很难做判断。
距离三年之约的2020年仅剩下45天,不仅是吴青峰即将进行的个人巡回演唱会可能受影响,粉丝们也开始担心起合体后的苏打绿。近日,也有网站资料显示,苏打绿鼓手小威已经成立苏打绿及鱼丁糸有限公司。
苏打绿团长阿福在新闻爆出后晚些向台媒坚定表达,此事不会影响到明年复出的计划。同时他也表示,很感谢林暐哲当初对苏打绿的发掘,现阶段都将交给法律来处理。
“我们的原则是,创作者应该要可以唱自己的歌曲,心血结晶是不能当商品来贩卖的,但暐哲也有他的主张。
”该事件爆出后,不少支持吴青峰的网友都表示,“自己的作品如果不能自己演唱,是很荒唐的事”。但这样的看似不合情理却的确合乎法理的事儿,从来都不在少数。
昨日,大张伟在直播中演唱了吴青峰的原创歌曲《蜂鸟》,惹得吴青峰转发直呼“我爱你”。这两位同有乐队主唱经历的音乐人在《乐队的夏天》上惺惺相惜,相见恨晚。也许青峰此刻的心情,大老师也能够感同身受。
1998年,一支叫做“迷糊宝贝”的乐队被还在麦田音乐担任企宣的付翀相中,这支登台前临时被改名为“花儿”的未成年乐队立刻在音乐圈引起轩然大波,花儿乐队也让更多人认识了付翀。
时年仅14岁的大张伟跟随队友们一起,在付翀筹建的新公司新蜂音乐签下的十年合约。公司以每首3000人民币的价格,买下了花儿乐队在新蜂时期所有歌曲的终身版权。
2003年,花儿与新蜂解约,加入EMI百代。第二年,新蜂音乐还利用版权优势,擅自发行了乐队合辑《I love mmm》。
2017年,大张伟在《蒙面唱将猜猜猜》《金曲捞》等音乐综艺中,演唱了收录于花儿首张专辑《幸福的旁边》的歌曲《静止》和《结果》,随即这些版本的歌曲便在各大音乐平台下架。
新蜂公开声明,大张伟的翻唱属于侵权行为,其私自翻唱的版本都将要求全平台下架。
当时,正值个人演唱会期间的大张伟在社交平台吐露了心声。尽管自己会一生对付翀的知遇之恩表达感恩,但确实后悔自己当初年幼无知,签下了那么不平等的合约。自己不会考虑买回版权,但归根结底这些歌是自己写的。
欧美头部艺人也有遇到此类难以言说的问题。
自今年7月在社交平台发布长文后,昨日,Taylor Swift再次透过网络“诉苦”。
她表示,曾经的老板Scott Borchetta和明星经纪人兼企业家Scooter Braun不允许自己在电视上表演过去的作品。此外,Netflix打算为Taylor制作的纪录片,也可能因为被拒绝使用以前的音乐表演素材受到影响。同时,对方还警告自己,只有Taylor同意明年不重录自己的作品并且不在公众面前讨论前公司,才可能获得授权。
Taylor第一次控诉时曾说明,前唱片公司大机器(Big Machine Records)老板Scott Borchetta为了赚钱,将公司卖给她本人的“宿敌”、长期以来对其实施网络欺凌的明星经纪人兼企业家Scooter Braun。
Scooter Braun通过旗下SB Projects下属的一家传媒控股公司Ithaca Holdings LLC.收购了大机器。收购完成后,Ithaca不仅拥有Taylor最初发行的6张专辑的母带所有权,还将获得大机器旗下其他的音乐人资源。
而在与大机器的合约到期并犹豫是否续约时,Taylor就曾与老东家商议、试图拿回已发行专辑的母带所有权。但Scott Borchetta为防止正忙于寻找潜在买家的大机器价值大幅跳水,双方一直都未能达成协议。因此,Taylor在大机器期间发行的从同名首专到《reputation》版权仍在大机器名下。
彼时,Taylor仍能够理解自己的母带权易主,但自己难以接受它们落入Scooter Braun手中。
早在《歌手》节目中,吴青峰就坦言,选择来参加节目是“最黑暗的时期受到亲密的人的刺激”。在最新的访谈中,青峰说到自己的信任崩塌,“觉得TA应该理解我的人,却没理解我”。
所幸,坚持音乐梦想的他们还在这个冷酷世界里唱着“阳光彩虹小白马”,“你看这世界开满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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