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快下班,一位年轻律师过来给我一个案件,说有个强奸案件他拿捏不太准,关键是刑警队也不肯立案。我顺道问了几个为什么?刑警队为啥不立案?被害人为啥不报案?杨律师说了好几个理由,也追问,既然受害的女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先立案,然后精神鉴定,也可以先向公安机关申请精神鉴定。并要求把受害人带过来,再具体问问情况。
很多时候,受害方和被害方都会借故精神有问题,逃避法律制裁。
其次,被害方明明被强奸,却被对方说成是通奸。
十点左右,小杨律师喊我过去,一行人共五人……。看到满屋子人,我就说服其他三位男士去杨律师的办公室,我在接待室和被害人聊聊,顺便也就人被害人的姑母。很多情况下,这位女士不能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思,需要一点一点挤。我问一个问题,她回答的时候要考虑半天,也不能完整回答我的问题。
被害人不到三十岁,照的上门女婿,男方非常实在,这个女孩一年里都没读完。我判断,是标准的强奸案件。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必须立案的。如果女方被鉴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个男的就是强奸犯的加重犯。这些年来,因为大量的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在村里的多里老弱病残和未成年的孩子。强奸犯六七十岁,半夜翻墙到女方家,女方老公外出打工,结果女方被强奸。近年来,一直发现留守女子被强奸,或者留守女童被性侵。我要求女方要求公安局们做鉴定,女方的姑姑和堂哥说,万一鉴定不上怎么办?
现在法律的立场,我觉得绝不能让坏人逃避法律的制裁。
最后,一家五口人pen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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