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对文字也没什么爱好,当时对自己未来的期盼大多是些身穿白大褂,带着大盖帽,胯下宇宙飞船之类的拯救世界的人物。所以至今还记得那个改变我梦想的下午。
那天的我可能还是沉浸在撒尿和泥的乐趣中,我老爸喝完了酒,赤红着脸回到家,给我们讲了一个趣事。当时在我家所在村子的村头,一个东北俗称屯大爷的村痞名叫韩五。这韩五一日不是在哪里弄了一个北京212的车壳子。

当时在私家车与普通农村人家的距离十万八千里,这个212壳子无异成为了韩五村痞地位提升的关键。于是韩五灵光一闪,不知用什么方法将这个壳子安在了一个俗称小二五的二十五马力农用车上。

一切就绪,这韩五便驾驶着他的新车,突突突的上了大街。一路上几近万人空巷,大家都呼朋引伴前来评头论足。这韩五如何趾高气扬或是被交警抓住罚钱了事都不是重点。恰恰是一个旁观者的几句酸化点醒了蒙昧无知的我,醍醐灌顶般给我打开了一扇门。正是有诗云:
远看是吉普
近听小二五
仔细一瞅
王八犊子韩五
酒足饭饱的父亲吟完此诗倒头便睡,留下了振聋发聩的我。
这区区二十字由远及近,有声有色,有平淡有高潮有转折,有诙谐有讽刺。生动立体的刻画了一个王八犊子的形象。这难道不是文学的最高形式吗?这、这、这么比《小桔灯》《我的叔叔于于勒》有意思多了!
从那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醉于文字和韵脚中不能自拔,幻想着未来我也能写出那种震惊四座的句子。对自己未来形象的设计也从警察、科学家等枯燥呆板的形象变成了一个能从嘴巴里喷出匕首和投枪的诗人。
终于有一天,班级里组织开家长会,主题可能是感谢一个学期各课老师对我们的悉心指导。中间穿插着同学们表演的节目,其中有一个三句半,这是有我负责的。
大体的词都是什么:‘我们四人台上站,表演节目三句半’之类的套词。当时我们有两个任课老师一个叫张常赫,一个叫李志富。分别教政治和历史,因为不是升学考试科目,所以大家上课都不怎么认真,两位老师也听之任之,上课大多是扯扯蛋。于是乎我想吟诗一首哇。就自作主张添了点词大体是这样:
历史老师李志富
自称学问撑破肚
拿手好戏是什么
白呼
政治老师张常赫
自称学问一大车
天天上课干什么
唠嗑
台下一片哄笑,老师们的红脸与我妈妈的青脸成为了黑白回忆里的唯一色彩。
到如今,很多年过去了,我还清晰的记得那日在我在夕阳里奔跑的身影,和在后面拿着笤帚追赶的妈妈。
长大之后,看了更多的书,也写了很多不痛不痒的字,总觉得在没有比这两个三句半更直抒胸臆的了。而《韩五之诗》我也会经常拿出来慢慢回味,逐字逐句,似有回甜。而反观‘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也好,‘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也罢,与之相比,不过尔尔。
纯属巧合,如有虚构,纯属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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