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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十七)

买房(十七)

作者: 玉兔_7fea | 来源:发表于2022-06-20 09:06 被阅读0次

    我们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约定,很顺利地签完了购房合同,我们也很爽快地交了定金、中介费以及过户费,只等着半个月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了。

    回家冷静下来后,我又把整个过程捋了捋,觉得有个环节疏忽了,那就是购房资格问题。

    我们刚开始看房的时候,政府还没有确定的放开限购实施细则,只是预测政策会有,我们就听从中介的建议,边看房边等政策。

    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看到有关放开限购的详细规定,一直都是中介口头答复说没问题,我们也觉得应该没问题。

    可是,不见白纸黑字,心里毕竟是不踏实,同时也担心中介收费后,对这事儿会不管不问。经过和中介几次沟通,我才把心放肚子里,原来是我小人之心了。

    其实,交过中介费后,这个中介并没有冷落我们,而是一如既往地热情,她一直在帮我们利用现有政策,做出最好的选择。

    现行的政策是这样的:一是购买家庭第三套房,在房子过户前必须给房管局签一份承诺书,承诺一年之内卖掉一套房子。这个是房管局内部掌握的政策,没有对社会公开;二是户口在本市之外的亲属投靠,可以购买家庭第三套住房,投靠的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这个是房地产救市十九条中的相关实施细则,是对社会公开的明文规定。这两者可任选其一。

    为了省事,我们打算选签承诺书,但中介建议选亲属投靠,说这个好操作,也更稳妥。

    后来我们仔细想想,觉得签承诺书有瑕疵。因为,虽说只是承诺一年之内卖掉一套房,并没有说卖不掉怎么办。万一哪天房地产行情又火了,政策又收紧了,而你承诺的房子又没有卖掉,政府再回过头来说这事儿,那麻烦就大了,毕竟你签字画押的承诺书还在人家手里,人家可是没有公开的明文规定,到时候你还真是有口莫辩。

    中介说的对,确实是亲属投靠更好,政府既然有明文规定,只要按文件执行,就不会留下啥后遗症。

    小俩口的亲属我们挨着过了一遍,只有女儿的奶奶也就是我的婆婆,户口在老家,人也一直在老家居住,完全符合投靠条件。于是,我们就让老家人把婆婆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寄了过来,以备不时之需。

    唉!幸亏婆婆还健在,要不然还真是不好办。谁会想到,八十多岁的婆婆,还能为她孙女的房子大事帮上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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