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不知怎么和老妈讨论起养狗的利弊来,我的观点是宠物狗太金贵,比养人还麻烦,必要的日常开销外,一旦有个闪失,莫名其妙地生了病,宠物医院可是一个让人心惊肉跳的无底洞。还不如普通的柴犬,皮实,省事。老妈则对一切狗都不感兴趣,武断道:养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她宁愿养鸡鸭,到时候吃蛋吃肉,总有斩获。她回忆起从前住平房庭院的时候,骄傲地说:我还养过鹅呢,鹅很神奇,能看家护院,生客光临,它便伸着长脖子,颐指气使地往人身上叨。
从狗说到了鹅,一提起鹅,老妈忽然气不过一处来地想起了一桩往事,一个故人:那年你舅舅家的小立来了,非要吃鹅头,我说,你要吃鹅头,那就先吃我的头吧!此人是比我大几个月的表哥,一直无缘得见。据说是街头小混混,让平常人胆寒的混世魔王。因偷盗等各种恶行已经几进几出监狱的门。当年突如其来的造访曾把一向谨小慎微的老爸吓得够呛,告诫老妈:你可别惹他,那就是个流氓啊!
隔了二十多年的时光,老妈总结说,他就是被他妈给生生惯坏的,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那样一个与我们波澜不惊的平凡生活格格不入的人,那样一个传说中的社会边缘人,真切地与我们有了休憩与共的勾连,甚至登堂入室,成了呼吸与共的座上客,老爸老妈的不知所措,战战兢兢,是可以想见的。
他不满地说:要是我大姑,就能给我吃鹅头。老妈毫不相让:那你就去你大姑家吃吧。
老妈历数了他在他大姑家飞扬跋扈,闹得鸡飞狗跳的事迹。
出门便是一副存心挑衅,没事找事的姿态。逛集市,进店铺,如入无人之境,睁着眼,公然拿人家的瓜籽,花生,话梅,老板问他:怎么不给钱?他豪横地,不理解地说:要钱?没有,给你我的命吧?到哪都是这套完全豁得出去,不按常理出牌的伎俩。把一班规矩的,和气生财的生意人唬得一愣,随即转圜,犯不着和这种混不吝的人计较,自认倒霉算了。
有一次,他去修表,老板给他换了个重要零件,算下来不少钱,不想,结账时他露出了强盗的真面目,拍着胸脯叫板。老板兢兢业业地修了半天,搭上了材料,又受惊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路遇一辆载着大白菜的三轮车,他动了心机,飞跃上去,劫了好几颗白菜。他大姑正巧看见,连呼,不得了,人家会来抓你的,他不在意:他上哪抓我?
据说他的女朋友是和人打架时交上的,女方家长嫌他家穷,没房子,不肯同意结婚,他妈给腾出了一个简易的小棚子,上门求亲。这中间不知出了什么差错,惹火了女孩,女孩当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纠缠中竟然把他给杀了!
在亲戚中,这是一个惊人的消息,叱咤风云,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竟死在一个女孩手里,真是一个传奇般的下场。
我问,他死时多大了?老妈说,才二十多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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