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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就喜欢写字,可能跟小时候的阅读有关。那时候我不爱出门,就喜欢看各种世界名著浓缩本;初中是接触了新概念和萌芽;开始看张悦然、韩寒、郭敬明;高中开始看各种青春文学、伴随着安妮宝贝、王安忆、路遥……
那时候的写作,除了作文,就是日记,或者信手的涂鸦。其实直到去年,我写作依然是这样,想到什么写什么,内容多为当下的感悟。直到遇见猫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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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叔让我知道原来好的文章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那么多缠绵悱恻的共鸣。也不需要复杂的句式,让人拍案叫绝的形容。猫叔说,你要写,而且要写对别人有用的东西。我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过往的文章,简直不想多说什么。我就像一个觉得自己身怀绝技的傻瓜,在别人面前一个劲的秀着自己走路的本领……只不过可能我的走姿比较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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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也鲜少看教如何写作的书,只有碎片化阅读的时候会读。说坚持写作说了很久,也从来没有坚持下来。罗胖说死磕到底,所以我报了行动营,立志坚持写作22天。
近期在读《文案觉醒》这本书里也提到,如今的内容创作者太浮躁,我们的输入少的可怜,所以当然写不出,当然会言之无物。读和写原本就分不开。阅读材料中给出的方法我也切身体会过。另外还有一点,对于我自己是很好的办法,那就是去看展或演出。每一次看完展或演出,我都觉得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文字想要释放,想要写出来。这其实跟看书、或电影是同一原理。
写到这里,发现这也不是一篇干货文,只能算是心路历程,不过至少可以让读者少走点弯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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