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 is no place where there is no Bookstore.
我最近常常会处于脾气暴躁的状态,兴许是因为压力大,又或者是本身从来都是个急性子。
“我所读过的书,不允许我是这样的人。”
这是每次,我再一次气恼的时候,试图平复心情对自己所说过的话。
如果读了不算少的书,所做的事情所想的问题,连那些没有读过什么的人都不如。那么,要不是自己压根没有读进去,要不就是旁人接受的是比直接读书更高级的教育。
我想,我属于前者。
“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
这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一段话,当然还有一些我做了截图的也都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感情不粗狂,很会写不矫情的细腻感受。
上半部分是看的纸质书,下半是朋友他们打麻将自己坐在一边坐着用kindle看的。相较之下,我还是更喜欢用纸质吧,起码对于这本书。
阿米莉亚和A.J,初次相遇不甚友好。而后因为《迟暮花开》这本书,彼此经过“我找了很多年也经历来很多年我不想再找下去”这样艰难的日子后,生活了在一起。
图片by十分简单而那本珍贵的《砧木儿》,又何尝不是把玛雅送到A.G身边的助力器?
艾丽丝岛上的人们,也因为这所由妮可和A.J开办,尔后由兰亚蒂斯和伊斯梅接收的“小岛书店”,开始培养起看书的习惯,即使可能多读之书,并不是“有品位”的书。
这本书,每章的前面的“荐书”还有叙事的有张有弛,以及自然的“跳写”连接,都让我读的舒服。
让我不是特别喜欢的一处,是对于文中作家的描写,无论是利昂•弗里德曼(当然,实际上是利昂诺兰•费里斯),还是丹尼尔,都没有给我留下好印象。
或许A.J想的对:“我喜欢小说,却不喜欢去拜访作者,那会降低我对小说的好感。”
当然,这书中还是比较片面的,我所了解的大多数写作者,除去一小部分,大抵都十分有教养和有学识。是我所敬佩的人,就像乔治奥威尔和钱钟书。
忽然就想起点别的,写写啰,反正从来都是写给自己的话。
图片from网络之于童年,我常常想起,也偶尔梦到的,不是那些年和发小们在田野在树林在小溪边的烂漫时光。虽然我无比欢喜于那样的日子,很快乐很快乐,是小孩子应该有点快乐,也是塑造我性格里乐观积极的必要影响环境。
然而,倘若问我最怀念的时光是什么?虽然我都很留念,却如要分个“最”字,肯定只能是小学二楼的阅览室了。
我的小学,第二个转学入读的小学,不是在繁华市井也不是在幽僻寂静的山落,是最最最普通的城际小学。
树很多,印象最深的是大片大片的香樟树,还有好大两棵木兰花树,旁边一整个花圃的月季互相热闹地寒暄着。操场跑道外围,一圈亭亭玉立的美人蕉,鲜红色的花瓣中有着米黄的蕊,里面的汁水,挤出来,好喝,很甜,是宝贝。
矮矮的台阶旁边,不知名的野花,天蓝色,五朵花瓣,小小的,我们曾经给它们取名叫“星星花”。有一年,我还摘了好久才用它们在三八节前夕给妈妈做了礼物,虽然妈妈长期在外地工作,我没有告诉过她,她也从来并不曾知道过,这是后话。
还有什么呢?粉红色的那种可以做耳环的,花茎咬起来酸酸甜甜的,我很喜欢的花。也还有那种最普通的有着白色花瓣,绿得油油的长叶子,长得像水仙的“葱花”。
哦,说到白色,教学楼前面那几株郁郁葱葱的栀子花树,一到春夏,香气会弥漫到教室里面,让我们有了明目张胆开小差的理由。记忆里的小学女老师们,温柔又善良,会向校工大叔讨要栀子花,然后给班上的女孩子扎上两个、四个甚至八个十六个小辫,一一戴上。小学是很少有女孩子扎马尾的,也不会像几年以后那样,拒绝穿裙子。那时候的我们,能有多花枝招展,就有多笑语嫣然。有时候,她们也会逗逗男孩子,引得他们故作夸张地跑开,却又蹲在不远处的水泥地上一边拍着卡通牌一边偷偷地朝这边看。我不怀疑,他们其实对于老师对我们的“专属宠爱”,也是多带着心羡的,哈哈哈!
我为什么要讲这些呢?我就想到了而已。也可能是从那个大大的铁校门进去,只有经过这些,才会到那个小小的阅览室。
图片by十分简单只能说是阅览室,谈不上小学图书馆。对于资源条件不好的一所农村小学,有一个教室那么大的藏书室,就已经实属不易。
现在回忆起来,那些书着实谈不上有多么珍贵。童话读物居多,再就是教课材料,连最基本的绘本都没有。那个时候,电子借书卡还没有普及,用着那和书一样年代久远、泛黄着边角的借书卡。我小时认识的伙伴,除了我,无人对看书有兴趣,而那些乡村老师,自然也不会对这幼稚的儿童读物感兴趣,所以那些借书卡大部分都没有平白白落得干净。
我是那个阅览室的管理员,从我三年级转到那里,直到我六年级离开。
除了那位我最喜欢的校长,还有几位熟悉的老师知道,是没有多少人知道的。能解释这个的原因,除去小伙伴们大多不喜读书,也更因为我藏有私心:是真的不喜欢自己看书的时候,他们在旁边叽叽喳喳个不停。
有时间就去把阅览室打扫干净,书架子一个星期抹上一次就可,书也不用常常理,反正大部分时候只有我一个人会借进借出。多半的清扫时间,也只能是放学后。
小学的自己,学习好也讨老师喜欢,大队长班长广播站站长等等职务,虽然学校不大,倒也“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担任的职务太多:早上要在校门口检查红领巾和各班卫生,中午要负责督促午睡情况……真正落下来的空余,属于自己的时间,也只有放学后。况且那个时候还不懂得独处的奥秘,每次遇到小伙伴邀约也只能跑跑跳跳地去疯玩。
只不过有时,会偷偷一放学就溜进阅览室,任凭楼梯间他们议论纷纷地猜测我去了哪,也充耳不闻。
不知不觉,又零零碎碎说这多。
我是喜欢我小学的,很多方面。以后也会喜欢,或者说,是越长大越喜欢。这不单纯是因为念旧,更重要的是,我的童年,足够妙趣横生,足够丰富多彩,足够的故事说也说不完。
有时候想想,好羡慕那个时候的我,活的开心,也过的简单,在喜欢的学校,有着喜欢的校长和老师,看着喜欢的书,玩着喜欢的游戏,也真心实意地喜欢着那些小伙伴。
那是云淡风轻,蔚蓝天空下,最阳光灿烂的日子。
是我很想一点点都写出来的故事,即使那个时候我所看过的故事,起于《365天睡前故事》这种小孩子都觉得幼稚的故事。
却是,我喜欢的“故事”。
我最近常常会问自己“多看书是否无比重要”,这是个好日子可能根本没有回答的问题。多看书可能是没有意义的,除非你读的是那些关于理财关于烹饪之类的“工具书”。
很多时候,读书是没有用的。
不过呢,无用即大用。
有没有用,谁知道呢?
图片by十分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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