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萝卜,就像西北与“胡”之间的渊源,在黄土高原这片田地里,胡萝卜这个看似水嫩、要求多的蔬菜,却在这贫瘠的土地上长的如此的适应,如此的丰茂。
在老家,一般是每年麦子收割完前后开始播种胡萝卜,立冬前后收割。现在想起来,每到收胡萝卜的时候,我们从学校放学后,都要去地里帮着收,或者经常是赶上周末。收胡萝卜对于小孩而言,主要的工作就是坐在父亲刨出来的一根根胡萝卜后面,一点一点把胡萝卜上面的土扒掉,然后放成一个一个的胡萝卜小堆,最后装到化肥袋子里。这本来是一项简单的农活,但现在想起来之所以印象深,主要是因为温度。立冬前后的野外,太阳三四点就基本上没有力气了,再往后就是紧随而来的凉飕飕的感觉。至到太阳落山,那就只剩下当“团长”的份了。坐在小板凳上,不动身子只动手,那种冷冷的感觉现在想起来,还是那么的记忆深刻。
胡萝卜被一袋一袋的收拾回家后,一般会再倒出来,然后开始换装成收胡萝卜人要求的塑料网袋。大部分时候,都是进行大小筛选后直接装袋。但在我们很小时候的几年里,有着一个怪异的要求,装袋的胡萝卜要求把盖子削掉。这项要求怪异的我现在想起来,仍然有点不得其解。是为了方便存储?不应该啊,削了盖不是更容易腐烂吗?亦或是为了减轻过称重量,想想也不至于啊。不管怎样,在那几年里,全家人坐在一起削胡萝卜盖成了一个独特的景观。
对于小孩们而言,其实干什么活都是次要的,只要人多,方便玩耍,干什么都行。于是我也很光荣地加入到了削胡萝卜盖大军里面,那会儿听父母说我差不多也就三四岁。然而就是在这么很普通的干活过程中,我的右手食指差点于我就此决别。听父母讲,那是一把借的领居家的刀,很锋利,但在干活的时候却阴差阳错的被我拿到了。然后在不经意间,胡萝卜盖没削掉,我的右手食指却被削的只剩一点皮还连着,骨头肯定是过了。因为从现在还清晰可见的疤痕里,可以看到刀口至少过半了。当时的疼痛或哭喊早已没记忆了,不过庆幸的是,在极其简单的医疗条件下,我的食指除了一道环形的疤痕,并没有留下任何不适。现在想想,如果当时就此削掉食指,右手写字的事基本就此别过了。幸哉,幸甚哉!
胡萝卜的甘甜伴随着我,走过了整个求学生涯。记得高中住校那会儿,每次回家都是半袋子半袋子的从家里拿。虽然很多最后就都放坏了,但每次父母仍然恨不得都装个一百斤。
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这一晃已十大几年了。在超市里每每看到胡萝卜,总会有意识无意识地想起在家乡与胡萝卜的一个个片段。只是不知咋回事,现在的胡萝卜看着越来越大,却再也找不回小时候的那份甘甜。我曾多次和故友求证,担心是自己口味变了,而事实上得到的答复却是,胡萝卜的品种已大变。我们小时候那种偏细偏甜的胡萝卜很少被种植了,大行其道的却是这种上面粗粗,下面细细,中间的黄心十分粗壮却无味的新品种。呜呼,唉哉,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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