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就胡同学的遭遇,对其母发表了一点看法,然后有人作了这样的评论:
“其子已故就声讨其母,我劝你做人善良点吧。”
嗯,这位读者认为我是为了流量,而不顾家属伤痛,恶意地消费逝者。
的确,站在逝者家属的角度来看,我的文字可能会令他们的心更加刺痛。
但是,真正刺痛他们的是我的文字吗?不,是事实,是孩子自杀身亡的事实——不管他们多么不想面对,但从真相被报道出来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便已经无法逃避了。
逝者已逝,我也不想让其家人更伤心。
但是我认为,家长如果真的爱孩子,就应该面对事实:去承认孩子抑郁的事实,去看见孩子曾经的伤痛与绝望,而不是再度逃避。
因为,站在孩子的角度来看,他已经绝望到放弃生命的地步了,该多么渴望被人看见和理解啊。
在他生前,家长可能是大意了忽略了,可难道在他死后,家长知道真相了还不肯承认吗?
果真如此的话,那无异于在说:“反正他已经不在了,看不见也听不见了,不用再管他是否伤心了。”,那孩子就太可怜了。
再者,有人说出事实,就是对逝者家属的伤害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父母失去孩子,其痛苦程度自不必说。但是痛苦和事实是两码事,要分开来讲。
就像几年之前,有个孩子因被母亲掌掴而跳楼。根据后续报导得知,在他死后不久,其母也随之而去。而且,母亲脾气不好的原因,是因为父亲出轨再婚,她和孩子过得很艰难。
我并不是说她不可怜,她可怜是事实,但她对孩子不好也是事实——当众被掌掴就是很伤人,不是吗?
“母亲的痛苦”,永远不等于随意对孩子发泄的资本。就像患者家属的丧亲之痛,永远不能成为殴打医生的理由一样。
所以,在任何时候都要分清,“痛苦”与“事实”是两码事:你的确很惨,我同情你,但你错了就是错了。
再者,事情既然发酵到了这个地步,它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家庭悲剧,更是一个社会性的案件了。所以明明白白地、客观地去看待这件事情,让其它家长引以为戒,也是它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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