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47

作者: 马尔杜克 | 来源:发表于2019-05-06 21:42 被阅读0次

一种商品的税,要是适中,不至于奖励走私,那末以运输此种商品为业的商人,虽然必须垫付此种赋税,但因为他可以在商品价格中取回,所以不是真正的纳税者。最后支付这种赋税的,是最后的购买者,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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