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并施

作者: 梅花易善 | 来源:发表于2019-02-19 13:21 被阅读4次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凡不通道理,不懂事故者皆谓之蒙。发蒙者,启发智慧,使之明晓。

刑人,治违法犯罪的人。

桎梏,刑具,在足曰桎,在手曰梏。上卦艮为手,互卦震为足,手足交于险困,有桎梏之象。

初爻阴柔而失中位,居六爻之下,居坎险之底,如入幽暗之地,不见光明,潜在微险很大,劝戒不如教之不从,故以刑法约束之。

说,同脱。下坎为智,水通则流,发蒙而通,通则上艮为止,脱桎梏之象。

知过能改,善莫大焉。下能改,上如仍严厉惩戒,犹如阻其自新之路,或激而生变,故戒之曰以往吝。

戒民之蒙,不可太宽,亦不可太严,需恩威并施,刚柔并济,才是发蒙之正法也。

初六爻变成山泽损卦,有威而无恩,激变生,损之意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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