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村子里有两条野狗,估计是很小的时候被遗弃在村里的,我最有印象的就是他们长大后的样子了,说是样子也不见得,也就是个轮廓吧。很大多数草狗一般,只是瘦了一些,也老实的稀奇。
老实这点倒是随我,我家养的狗从不敢和其他狗争,都是我偷偷摸摸给他们吃的。说是我家养的不是很准确,百分之八十是我养的,为什么这么说了?因为家里不要他们,不承认他们的地位。不过有一点我很骄傲的,就是村里除了我以外没人能使唤他们,他们见人就躲,偏偏和我亲近。我只要叫一声“小狗”他们就会来。这也不稀奇,毕竟我给他们管饭,我经常把他们领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把自己的饭给他们,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去?因为我怕被人说,别人会骂我孬,会讥笑我。
大人说我什么也做不好,我什么都呆头呆脑的。所以我要竭力避免。可叹。我讨厌听到“呵呵”两个字,但现在我由衷的想扔给自己这个字。呵呵。
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凡,是我渴望的平凡,可是命运总是这么的讨嫌,总是要搞点事情。那天有个买狗的人来了,村里的人就合计着把两只狗卖了,不可思议,莫名其妙。你们从来没有喂过狗,凭什么理所当然的卖狗。但是大人们就是有道理的,一本正经的干着坏事。
我有底气去指责他人,我也有道理蔑视自己。他们打算卖狗,可是你有本事捉到啊。有本事就去啊。有个妇人说我一叫狗就来了,“是的哦,是的哦。”有复合声。于是我叫了,“小狗 ” 我似乎记得那时他们摇着尾巴开心的样子。一如既往,但是这次我不是给他们饭,而是要了他们的命。我记得尖尖的铁锥刺进狗嘴,我十分冷静的看着,我想:这多疼啊。平静的想着。
至今我都不能理解,这种行为可以用什么道理讲通?那时我不知道卖狗意味着卖肉,但是我应该知道我会失去啊,我会永远失去。我要去买茉莉清茶,别人给我一瓶农夫山泉,我想就这样吧,差不多。甚至不用说服,我努力让自己接受。
我戴着虚伪的假面,卑躬屈膝的祈求着尊重。和一条狗一样,去服从,所以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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