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较大范围下调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这是继我国相当幅度降低汽车进口关税后,持续扩大开放并满足群众需求的又一重要举措。
会议指出,进一步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有利于扩大开放、满足群众需求,倒逼产品提质、产业升级。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将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将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有关部门要落实降税措施,防止中间环节加价获利,让广大消费者受惠,促进国内产业竞争力提升。
全国政协常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认为,这既符合我国居民消费升级方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有利于吸引消费回流、将消费留在国内,为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提供强劲“贸动力”。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
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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