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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中级实务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

「中级会计考试」中级实务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

作者: 会计工会 | 来源:发表于2018-08-15 22:03 被阅读0次

会计工会

中级会计考试要开始了,工会带大家做最后的复习。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

知识点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二、下列项目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1.自用房地产:如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

【特别提示】

在实务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形。

①如某项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用途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应当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

②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知识点二、账务处理

【特别提示】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一、基本账务处理

基本账务处理:图一 基本账务处理:图二

【特别提示】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有市场)

②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能获得信息)

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特别提示】

考虑所得税的影响时,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图一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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