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晚晚
秋天走了,冬来了,在南方的我,没感觉。
最近在读博尔赫斯。博尔赫斯谈到自己的失明,将其形容为“像夏日的黄昏徐徐降临”。
那时他是国家图书馆的馆长,因为家族的遗传,图书馆八十万册藏书中的任何一本对他而言已成了没有文字的书,他看不清这些了。朋友的面孔消失了,街道变得遥远而模糊,时光也不再有晨昏的区别,他一点点被逐出了斑斓的世界,只剩下一片灰色的迷雾在眼前。
但他说,“我生来就是阅读的。因为我发现我在逐渐失明,所以我并没什么特别沮丧的时刻。当莎士比亚说‘Looking on darkness which the blind do see'(看那盲者所见到的黑暗)时,他是搞错了。盲人与黑暗无缘。我的四周是发着光的朦胧一片。”
像夏日的黄昏徐徐降临,这段话真美。
昨夜傍晚去谈广告,回程的过程中,大概就是身处这样一个黄昏。在我的评判里,我从来不管什么春分夏至秋分立冬的,我觉得冷天就是秋冬,暖天就是春夏。所以现在短袖加薄薄外套的季节最喜欢,秋冬交际,还未冷起来,难过的时候,穿着拖鞋,吹着微微的风冷一冷思绪,拿上钱包去超市或楼下自动贩卖机买个面包 ,什么事就都能治愈了。
昨晚同样有很微的风,日落尚未完成,我堵在一个小村落。白天向黑夜转换,街灯亮起,整个过程是缓慢的、混沌的、不明朗的。就像夏日的黄昏,徐徐降临,
路的两边有点窄,我在凹陷下去的地方等公交,插着耳机,一直反复在听宁夏《南方的秋天》。突然有种错觉,觉得说这个秋天好像还没有过去,而是被不知哪个调皮的孩子嬉嬉闹闹然后按了暂停键。
想起在微博看到的一个故事。R大学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虽然异地却机缘巧合碰到彼此,于是R绕着他转,等他表白。始终等不到就悻悻的离开了。
后来R跟另外一个男孩子在一起,那个男生很花心,R爱得死去活来,每天很累很累却又舍不得放手。有一天R爬起来看到大学喜欢的那个男生留言说,早知道别人会这样对你,我就不该把你让出去。
R没回复。后来再有一次在医院遇到,R直接和他擦肩而过。回家收到信息说,“你现在见到我,都不想跟我说话了吗?”
R摇摇头还是没说什么。后来那个男生结婚了,女生很乖,中规中矩的在家相夫教子。于是所有知道他可能出现的场合,R没有再去过。
很多人问R,你一定要这样保护自己吗。R点头,“感情上我始终是先走的那个,但不是全然出自自我保护。我只是觉得拉扯,狼狈都太难看了。很多事情都让我觉得费劲。”
这是一个悲伤的小故事,有点像末秋的感觉,落落寞寞又其实夹杂着一点小倔强。
我因此想起莫文蔚的《阴天》,她唱,感情不就是你情我愿,最好爱恨扯平两不相欠,感情说穿了, 一人挣脱的,一人去捡。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女人实在无须楚楚可怜。
唱的很秋天,不似春日温情款款,也不像夏日烈日炎炎,更不是如冬天天寒地冻,而是一种秋天的清爽,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知道自己的界限,对感情毫不含糊,完完全全尊重自己爱的态度。例如R就是。
有时候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时,我们会习惯像小时候一样哭诉,还会很幼稚地质问世界为什么?其实现在大多数的我们也还是如此,对失去的东西总是耿耿于怀。
但,就像秋天会迎来冬,我们爱一个人所受的伤也总有一天是会痊愈的,时间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可以治愈一切。
所以,在这个冷冬还未到来的此刻,我们大可以按下秋天的暂停键爽爽快快尽情地去爱,不爱的时候也可以爽爽快快离开。
这大概,就是这个季节最美的地方了,你说呢?
「无戒365天极限挑战日更营 第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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