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火辣辣的炙烤大地,周围的空气仿佛被点燃了一般,灼的皮肤直疼。闷热的天气把人们都逼进了家里,不敢在外多待片刻。高长风把衬衣拎在手里,风一样的往家里奔去,汗珠顺着他的脸颊不断地滴下,有的滑进眼里,蛰的眼睛青疼,可他却仿佛没有感觉一般,一个劲的奔跑着。
偏僻的乡村里充满了静逸,只有那倔强的蝉儿不畏烈日尽情的在歌唱,蝉声于寂静中显得格外刺耳,仿佛烈士就义时那悲壮的歌声,让人感到益外烦躁。
一个三间室的青砖瓦房上长着些青苔,墙角还有些墙灰,这些都显示着岁月的痕迹,与周围的平房,小楼显得格格不入,高加林老汉正抽着劣质的香烟在锅灶旁帮着老婆子做饭,火苗炕得老汉脸色通红,他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高长风冲进家里,直接进了自己的小卧室,不顾天气的炎热把头深深地埋进了被子里,老汉与老伴立即停下了手里的活,两步并做一步地走到了孩子的床前,关切地问道:“怎么了,长风。”面对不语的孩子,老汉焦得满头大汗,连抽了一半的烟也给扔掉了,而老伴更是急得快流出了眼泪。在一次次的追问下,高长风强压着泪水,哽咽地说:“爸,妈,我对不起你们,我没有考上,我辜负了你们对我的期望”。说完又一头扎进了被子里。老汉与老伴顿时愣住了,这消息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些年他们老两口没日没夜地干活,挣的钱几乎全部用到了孩子的学习上,像大多数父母一样他们更期待着能望子成龙,可如今孩子落榜,他们俩的期望破灭不说,他们更担心这倔强的孩子能不能挺过这个坎。对于高长风,这些年来,父母的操劳他全看在眼中,父母的期望他也埋记心中,他拼命学习,本以为这次能够金榜题名,让父母高兴一番,可谁料天意弄人,因为发挥失常,他与梦想大学失之交臂,:“十载风雨寒窗,一朝化梦成风”。他觉得自己的天塌下来了,自己陷入了深深的黑暗,孤独与恐惧充满了整个空间。老汉叹着气,连常年不离手的的香烟也不吸了,两只手一个劲的搓着。而老伴更是止不住地流眼泪。悲痛,压抑的氛围充斥着这间小小的屋子。
屋外,树上的蝉聒噪的更响了,搅的人难以平静。老汉又重新点起了香烟,深深的吸了两口,极力平静的说道,他知道自己也必须平静,不然这个家就没了主心骨,还会增大孩子心里的负担。“长风,咱一类大学上不成还有二类哩,只要你好好学,咱们在那都能有出息。”高长风无力的从床上站起,痛苦的说:“爸妈,我不上学了,我种地,我打工,我给你们养老”。老汉怒道:“憨话,我跟你妈胳膊腿好好里,用得着你给我们养老”?老伴也附声道:“是呀,长风,我跟你爸身子骨好好里,你就安心好好上学去。”高长风又无力的瘫坐在床上。
第二天,高长风起的很晚,刺眼的阳光照的他眼睛一阵难受。他那端正的五官上顶着一个黑眼圈,可知他昨晚又是一阵难眠。简单的洗刷后,高长风感到一阵饥饿,于是走到厨房,看到锅里盛着一碗稀饭,旁边放着两个鸡蛋还有一盘青菜。他知道这是母亲特意为他准备的。他端起碗看了看,又把它放到了锅里。是呀!怀着压抑的心情又怎能有食欲呢?哪怕现在是一桌满汉全席摆在他眼前,估计他也没有心情去看它一眼。
也许阴霾只有阳光才能冲散,高长风搬了一张椅子坐在院子里,说是院子,只不过是一些砖头堆起来的小小围墙罢了。高长风希望阳光能帮助自己走出黑暗的囚笼,可外力终究是外力,心中的情结只有靠自身才能解开。高长风不断想起那些痛苦的回忆,于是他猛的一下站起,直接冲向了村里的池塘,看到四周无人,他迅速脱了衣服,身体于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落进了水中,在水中足足憋了半分钟的气,才露出头来,也许只有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才能让自己觉得生命的珍贵,而忘却那些不开心的事。
都说六月的天,孩童的脸,现在已七月多份,可天气还是阴晴不定,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却突然刮起了大风,多年的农村生活让高长风清楚的知道一场大雨正在蕴酿之中。他急忙穿好衣服往家里赶去,想趁在大雨之前帮父母收拾好晒的谷物。
雨倾盆而下,夏雨不似春雨那样缠绵,不像秋雨那样萧瑟,他如同东北大汉,豪爽而又不失个性,要下就痛痛快快地下,要停就彻彻底底地停。高长风坐在门前,看着不断从房檐滴下的水珠,身上的倦意有了一丝缓解。半个小时的劳动让他全身透彻着疲惫,但在这半个小时中,他的心灵却获得了难得的平静。他虽然向往城市生活,不想靠着这黄土地生活一辈子,但他却继承了农村人的优良传统,从骨子里透着倔强与坚毅。
水珠不断的拍打着门前石,上面已留下了浅浅的窝痕,高长风知道这是水滴常年积攒下的成果,它们看似弱小,却也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佛家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这一滴滴水珠不也是一段人生吗?水不会变形,但会随形,于各种环境中它们都有自己的存在方式,这不正是人生的真谛吗? 天有阴晴,月有圆缺,不正是一些缺憾才让事物显得更加珍贵吗? 就如那翡翠凤凰,不正是因为双目紧闭,才让世人人人欲得之,使其开眼吗? 难道当时再也没有比它更珍贵的事物了吗? 不见得吧! 正是因为这一丝丝的缺憾,才成就了它的美名,也成就了一段往事佳话。
高长风似乎有了一丝顿悟,就像于黑暗世界中看到了一丝曙光,让他那压抑的心情有了一丝好转。人有八苦:“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蕴盛苦。”自己的这点遭遇又算得了什呢?
夏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有地上的溪流与空气中淡淡的泥腥味暗示着刚才大雨的痕迹,都说:“拨开阴霾见晴天”高长风已迈出了自己最紧要的一步,心结如同一个死扣,现在高长风已经发现了它的规律,假以时日他一定能够解开它,走出失败的阴影。
高长风倾倒了盆中的水,又在湿处掩盖了土灰,抬头看了看那透着亮光的残破屋顶,自嘲道:“天窗”想起这个词,他自己也不由得扑哧一笑。
又是一个明媚天,高长风早早的就起了床,跟着父母去了地里,高家林老爹本想让娃在家里好好歇几天,可高长风却铁了心的硬要跟去,老汉犟不过他,只好随了他的意。
读书人有着读书人的节操,十几年的读书生涯,让高长风几乎完全洗刷掉了自己身上的泥土气息。他有着自己的矜持,不想其他那些庄稼汉光着膀子,而是整齐的穿着短衣、短裤。虽已有些洗的发白,但还是透漏着干脆、利落的劲头。
农活,不能浅显的理解为一种体力劳动,这其中也蕴含着大智慧,大毅力,是一代代前人经验的总结。高长风由于没有接触过太多的农活,所以只能做些简单的工作,他拎起锄头,一个劲的刨着土,仿佛这块土地跟他有仇似的,每一锄头都深深地刨进了土里。不一会手上就磨出了血泡,血顺着他的手滴落在这片孕育着他的土地上。高长风放下锄头,又去拔草、拎水...,总之,他总是使自己处于劳碌中,想让心灵的疲惫来麻木心灵的压抑。
这时治中老汉站在地头喊着长风,高长风扔下手里的活,快步跑了过去。治中老汉是村里的老人,也是一个老干部,为村里操劳了大半辈子,在村里声望很高,虽然退休了,但还是个闲不住的人,他家里有棵大柿树,每年都早早摘下来分给孩子们吃,对待高长风更是视如己出,家里有些好吃的总是时不时给他塞些,高长风也是对他恭敬有加,一直叫他爷爷。
高长风喘着粗气说道:“爷爷,有啥事?’’ 治中老汉看着一身狼狈的高长风,又心疼又生气,直接把手中的水壶递给了他,高长风此时才觉得口干舌燥,喉咙都快冒烟了,便接过水壶,一口气喝了半壶,其实他还想喝的,不过他知道,在这天气中,这点水还是很珍贵的。治中老汉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拿出一根烟,把里面的烟叶涂在了高长风的手上,说这能止血,高长风此时才觉得手上火辣辣的疼。老汉吸了一口烟说着:“长风,活那有这样干的,这饭得一口一口吃,事得一件一件做,你这一口还想吞个胖子嗯。”高长风痛苦的说道:“爷爷,你就别管我,我这一下子把苦吃了,以后我啥苦都能吃了,身体累些,我心里也就好受些。’说完又跑到了地里,疯狂地劳动着,老汉叹了口气,转身就走了。
村里人都议论着高长风,说这娃受了刺激,有的还会发出一声感慨:“哎,多好的娃,可惜了。”而高长风家里,加林老爹正帮着儿子擦药水,老伴也在灶台上忙来忙去,在为儿子张罗着些好吃的,两老的脸上充满了心疼,充满了溺爱。
夏季总是一个易燥的季节,高长风虽然已经接受了高考失利的事实,可还是无法完全走出失败的阴影,他的疯狂劳动,不正是在和自己较着劲吗?此时他正坐在门前的树荫下,看着那清湛的天空,飞翔的小鸟,眼中露出了强烈的向往,他渴望大学生活,渴望大学那自由的氛围,他也想像鸟儿一样在自己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可自己却似那残翅的鸟,尚未飞起,就已跌落,只留羡慕空余恨。
“长风”一个炸雷般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吓得高长风猛一个激灵,他知道这是他的发小小十来了,小十原名叫高强,因为当初在班里总是第十名,同学们就风趣的给他起了个外号:“小十,”不过小十也是个随和的人,他不仅没有为此而生气,还自我调侃道:“这名,真贴切,”引得当时一阵哄笑。小十这人讲朋友,重义气,与同学们关系都很好,与高长风那更是死党,高长风知道是他,也就没有太多顾及,光着膀子就去开门。一开门,才发现,还有另一个同村同学高鸽也站在门外,
说起高鸽,其实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他父亲高天雷因为游手好闲,结果妻子与之离异,高天雷觉得屈辱,决定浪子回头,出乡拼搏,并立下宏誓:“若不干出一番成就,决不返乡。”因此近十年未返,音信全无,而高鸽也就一直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高长风看了一眼自己的打扮,顿时觉得一阵脸热,一转身就飞跑到家中,拿了个衣服穿到身上,还对着在旁边大笑的高强说道:“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还亏是兄弟呢,鸽子在也不说一声。”小十则毫不忌讳地说道:“怕啥,亏你还是个大老爷们。”这时高鸽也开口说:“长风哥,听伯伯们说你心情不好,高强就叫我一起来看你。”高长风,高强,高鸽三人从小一起长大,打小关系就特别好,高鸽对高长风就更是依赖,随着年龄的增长,高长风已在她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这次他听说了高长风的事,就急着想安慰他,但一个人又不好意思过来,就特意找上了高强。
高长风也大致猜到了他们的来意,却又故作茫然的问:“今里是那阵风把你俩给吹来了。”高强是个直肠子,说话也不会拐弯抹角,就直接说高长风:“长风,不就是没考上一本吗?事都定了,还有啥好伤心的,再说,这样咱俩又能作伴了。”男生与女生的差别从细微之处便可显而易见,男生总是直来直去,不会拐弯抹角,也不懂那些弯弯道道,哪怕是安慰人,也总是大大咧咧,有时候甚至还有一种仿佛在训斥的感觉,但却能直击心灵深处,让人坦然面对。而女生则显得温婉而又体贴,她从不直言人的心灵的痛处,但又能让你体会到她言语中包涵的意思,于无形中抹去了心中的不快,若春风般给人以温暖。但无论何种方式,两者用意都是好的。
这时,只听小十又扯开嗓门说到,其音洪亮,震耳欲聋“走,哥们带你飞去。”高鸽也在旁边附声说:“长风哥,我们一起出去散散心,怎么样?”高长风拒绝不过,就同意了。同龄人在一起总是有很多乐趣,不存在交流的代沟,三人在白河滩上无拘打闹,在水潭中尽情嬉戏,忘却了时间,忘却了烦恼,忘却了世间的一切,他们都沉浸于这短暂的欢娱之中。
三人疲惫的躺在沙滩上,高长风觉得心里舒坦极了,心中的压抑仿佛在一瞬间全部释放了出去,心灵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平静,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又亮堂了起来,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想想也是,痛苦在深,也经不住时间的摩挲,亲人的陪伴,时间与情是人世间最好的良药。高长风扭过头静静的看着高强和高鸽,轻轻说了声谢谢,三人都相视笑了笑。
爱情就像洪水,一旦来临就难以阻挡,高鸽对高长风爱的深沉,爱的强烈,可她心里却矛盾极了,她本以为能和高长风考进同一所大学,可谁知天意弄人,高长风发挥失常,只能退而求其次,她不知该如何是好,都说在爱情面前人人都是傻子,也许这就是对爱情的考验,高鸽看着躺在沙滩上的高长风,夕阳的余晖照耀着他坚毅的脸庞,这一刻,她内心仿佛已经有了抉择。
天还是那么炎热,但却不再像六七月份那样令人烦躁的热,此时,大学已经陆续开学,高长风也接受了现实,走出了阴影,和高强,高鸽一起来到了A 科大。到了大学,他才发现自己以前所处的天地是那麽的狭小,自己的见闻是那麽的贫乏,也激起了他对城市生活更加强烈的向往,他甚至想如果有可能,他再也不想回到那偏僻落后的农村。唉!这也不能怪他,对于一个初入大城市的农村小伙子来说,这也只不过是一种正常的思想罢了,我们又有几人能经受住繁华都市的诱惑呢?
高长风三人漫步于校园,他们完全被吸引住了,这时,他们才发现自己已经呆的学校是那么的糟糕,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他们不知疲倦的在校园里走遍 了每一个角落,认真的熟悉着这个将要生活四年的地方。
大学相对于中学来说拥有更多的自由,这里是知识的海洋,是梦想的天堂,是放飞自我的地方,拾起一片落叶,也尽显文学的芬芳,采撷一朵鲜花,也全是文学的幽香。
有自由,就有性格的绽放,因此大学的活动是丰富多彩的。高鸽虽然来自农村,但却有着不输于任何人的容貌,再加上拥有一副好嗓音,自然而然的就被同学们推荐上台,毕竟美女总是有优势的吗,这是自然界不变的真理。面对台下数百人的目光,高鸽显得紧张而又腼腆,是呀!对于一个从农村来的小姑娘,又没有经历过什么世事,面对如此阵仗,焉有不紧张之理?毕竟,她从前生活的圈子太小,最多也就在几十人面前发过言,而现在却是十余倍的人数,这是多么大的差距!我们也不能够太过苛刻的去要求别人,这只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台下的同学只听见一阵歌声响起,歌是那么的普通,但歌声却是那么的动听,每一句格歌词都充满了感情,让人不由得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片湖泊之中,两岸树木葱郁,倒影映于水中,给人一种树于水中的错觉,岸上沙鸥翔集,水中锦鳞游泳,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于水中轻轻荡桨,涟漪阵阵,显得宁静而又安逸,仿佛心中的一切烦恼都随之淡化,不由得觉得身上一轻。
歌声完毕,然而同学们却都沉浸于自己的世界当中,高鸽在台上完全不知所措,只能尴尬的站着,显得格外无助,高强自始至终都关注着高鸽,此时,他也发现了高鸽的窘境,便轻轻的站起,鼓起了手掌,掌声唤醒了人群,同学们都纷纷站起,抬起自己的双手,毫不吝啬的献出了自己的掌声,经久不息。
高鸽,一个普通的名字,却从此被同学们所熟知。
军训,一个永久的话题,一个学生的噩梦。然而,对于一个农村来的小伙子来说,这却是他们唯一可以自豪的地方,他们自幼受农村文化的熏陶,以及不定时的体力劳动,让他们逐渐成了强健的体魄和坚毅的性格,如果说城市孩子像花朵,那么他们就是那小草,顽强不折。而高长风更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个。对于这些刚步入大学的少男少女来说,在任何方面的一点成就,就总是能吸引更多的注意,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好的印象则是一切事情的前提。
虽然说军训枯燥乏味,但人类不愧是自然界最高等的动物,他们总是善于利用各种环境去为自己创造最大的价值。而一些男生当然不可能错过这种天赐良机,他们深知人性弱点:在这艰难的环境中,每一份关心都显得弥足珍贵,令人难以忘怀。因此他们抓住机会,在女生面前大献殷勤,以图获得青睐,摆脱光棍生涯。
在这情窦初开的年华,在这开放,民主,追求自由的年代,人人都渴望一份爱情,都想谈一场永不分开的恋爱,这一切也都显得不是那么稀奇。而高鸽作为一位“名人”,当然少不了追求者,可惜,却始终无人能打开女神心扉。
只有高强心里清楚,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人,虽然他也深深的爱着她,可他明白,自己的确不如那人,只要能够看着她,看着她快乐,自己也就满足了。
农村的孩子总是有着更成熟的性格,他们深知农事的艰辛,知道每分钱的来之不易,所以就早早的加入了兼职大军,高鸽也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奶茶店做着工作。“名人效应”在中国真是拥有着无穷的商机,如果这位“名人”再是位美女,那号召力简直无与伦比。自从高鸽来到奶茶店,每天来此的男生堪称络绎不绝,不过是来喝奶茶还是追妹子,呵呵,那就另当别论了。这可真是苦了高鸽,笑了老板。
近水楼台先得月,先得此月心无主。可惜了这些执着的男孩,也只不过是做无用功罢了。高强有时也会来此,不过他只是想来帮帮高鸽而已。
这天,高强和高鸽正在闲聊的时候,一阵脚步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论,只见一青年缓缓进入店内。身材高挑,皮肤白暂,头发梳的溜光,虽然穿着休闲服,但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高强和高鸽也都认识他,这是他们同系的一富家子弟-金则。“金则”“金子”,哈哈,不得不说,这还真是一吉利的名字,一听就知道充满了铜臭的气息。不过高鸽却笑不出来,对她来说这只是一只烦人的苍蝇,驱之不走,赶之不散。
这时,金则走了过来,变魔术般的拿出了一盒糕点,露出一个自以为很帅的笑容说:“高鸽,这是我特意从市内买的,来尝一尝,挺好吃的。”高鸽委婉拒绝:“谢谢,我现在不饿。’’“那你喜欢什么,我去给你买。”金则继续问道,不得不承认一个普遍现象:对女生男生总是有更好的耐心,特别是还没有把这个女生追到手的时候,几乎人人都是好男人。“我不缺东西”高鸽略显冷漠的强调,而金则好像不知其烦一样,正准备继续纠缠时,在旁的高强站了起来,平静的说到:“同学,这是用饮的地方,不是你撩妹的地方,就算你撩妹,也注意点风度,别厚着脸皮在这嗡来嗡去,有些女生不是你能纠缠的”说到这里,高强的语气显的有些冰冷。金则看了高强一眼,虽说穿着整齐,但一看就知道是地摊货,值不了几个钱,想着被一土鳖威胁,金则顿时大怒,不过又碍着女神在旁边站着,便压下了火气,故装风度的说到:“高鸽,不好意思啊,今天是我着急了点,这样,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下次再找你。”说完就笑着向外走去,只不过与高强擦肩而过时,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霾,高强明白这梁子算是结下了。但只要能帮到高鸽,这又算的了什么呢?他更明白,只要高鸽一天没交男朋友,这样的事情就会不断上演,可自己却不可能次次都在旁边,这时他心里有了一丝想法,可他的眼神却显得有些犹豫,有些痛苦。
而对高长风而言,他显然是不知道高鸽这些事的,他正沉浸于自己的大学生活中,享受着这轻松,自由的时光。
时间就是那么的无情,无论你再怎么挽留,它都无动于衷,继续在无声无息中流逝,也许只有那一张张翻过的日历或是头上新增的一根白发,才显示着岁月的痕迹。转眼间,冬日就已经来临,A科大也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夜将至,风已住。
A科大,女宿舍楼下。
一支支蜡烛不断地被摆放在地上,这一场景吸引了众多人的注意,只见金则在旁边不停的指挥着,显得格外忙碌。围观是中国人的天性,而凑热闹则是人的本性,看着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这里,金则不由觉得底气一足。这时,一男生说道:“金则,摆这么大场面,一会被拒绝了可别哭哟。”说的同学们都笑了起来,金则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说着:“就你这样能懂个啥,追女生就是要胆大皮厚不要脸,怕拒绝还追个屁呀!”金则的小跟班李明连忙怕马屁:“就这场景,哪个女生会拒绝?并且金哥他爸是局长,多少女生愿意倒贴金哥还不要呢?”金则眯起眼睛,显的格外受用。男生们看着金则那神奇的样子恨得牙根直痒痒,而一些女生则如花痴一般,心里有点嫉妒今晚的女主角。
李明说了一句:“好了,金哥。”只见上百支红蜡烛摆成了一层层巨大的心形,李明几人高举着一个横幅,上面写着:“高鸽,我喜欢你。”远处,晚霞映红了天空,眼前,烛光与白雪相映,浪漫极了。金则站在心形中央,抱着一大副红玫瑰,大声的喊着:“高鸽,我喜欢你。”一遍又一遍,一声又一声。高鸽走出寝室,来到金则面前,一动不动的看着他。金则则单膝下跪,把玫瑰举过头顶,轻声说道:“高鸽,做我女朋友吧。”高鸽还是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此时李明在一旁大声喊着:“在一起,在一起。”随即所有围观的人都大声喊着:“在一起,在一起。”场面好不壮观。一些女生恨不得冲上去替她答应。这时,高鸽缓慢的伸出玉手轻轻的抽出了一根玫瑰,放在鼻尖嗅了嗅,然后平静的说到:“花很美,很香,”一听这话,所有人都闹着嗷了起来,中国人就是这样,虽然一些事跟自己毫无关系,但也总是特别兴奋,好像自己得了多大好处一样,这也许就是传统吧。金则就更别提了,笑的灿烂极了,然而,当众人还在兴奋中时,高鸽又淡淡的说了句:“但我不喜欢。”说完,就扔下手里的玫瑰,转身走了。这时,所有人都愣住了,金则更是一脸茫然,就好像是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正高兴呢又被告知看错号了一样,觉得自己受了严重侮辱,于是把手里的玫瑰往地上狠狠一甩,一脸冷漠的走了。
高长风也站在人群当中,当他知道金则是向高鸽表白时,心里不由得一阵紧张,当听到高鸽说花很漂亮时,他甚至感到很失落,仿佛心里压了一块什么东西似的,而听到高鸽拒绝时,他觉得一阵轻松,畅快极了,他甚至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就摇了摇头,没去再想它。
在一旁的高强却看懂了一切,他又想到了当初的那种想法,而这次他的眼神中却没有了那一丝犹豫,但痛苦却丝毫没有减少。
A科大,山坡上,风渐起。
高长风站在风中,吹散了头发,凌乱了衣衫,可他只是静静的站着,注视着天边正渐渐升起的太阳,他想着高强的话,他明白高强的意思,因为他们是最好的朋友,了解彼此的心,可他却沉默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高长风看着那突破重重阻碍已完全呈现在眼前的太阳,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人生就如那高悬的太阳,朝起夕落,自有定律。但人生却又不像那高悬的太阳,虽最终归宿已定,但我们却可以让过程更加精彩。高长风缓缓闭上双眼,任由阳光洒满全身。
···
日落西山红霞飞,晚霞用最后的余辉映亮大地,一对对情侣挽手走在校园的各处,更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氛围,高长风站在女宿舍楼下,看着高鸽,大声的念着:“放飞一只青鸟,满载一腔热血,怀着无限希望,远去 远去 到了那里,让我们重逢,共剪西窗,让我们携手,再迎阳光,沉默 回忆 依旧美好,让我们共语 我等你。”“鸽子,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会一直在这等你。”高鸽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里却含满了泪水。这时,金则的小跟班李明嘲笑着说:“这傻逼,就念两句破诗就想追女神,要是能追上我就把篮球给吃了。”话还没说完就见高鸽走到高长风面前,擦干了泪水,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轻声说着:“我愿意。”“轰”!这时,所有人都觉得一声炸雷在耳旁响起,全都愣在了那里,一男生更是拉了旁边一下,说:“你打我一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只听见;“啊”的一声惨叫惊醒了所有人,这名男生捂着大腿,吼道:“谁让你他妈掐这么狠的,疼死我了。”只见那男生也吼着说:“我他妈不甘心呀,我恨啊!”被打男生听了这理由,顿时一脸黑线,无可反驳。男生们都伤心极了,女神就这样被人追走了,更是有人忍不住爆了粗口:“靠,妹的,老子也去背几首情诗去。”而高长风这样的行为立即给了很多人的灵感,他们依样画葫芦,学了几首情诗后就立刻跑去学着表白。幻想着能抱得美人归,可惜,全都以失败而告终。
哈哈,李康那傻冒学着高长风那样念情诗向一个女生表白,可人家看都没看他一眼,脸都丢到家了。
“何止是李康呀,有一个家伙也是学高长风那样,想去追一个女生,可惜,人家早都有男朋友,还没念完,就被人家男朋友给揍了”有人笑着说。
...
在短短几天内,所有学高长风的人都惨败而归,本来都是信誓旦旦而去,相信自己能牵手成功,可惜,却都是灰头丧脸而归。欲仰天长叹:“上天你为何如此不公!”头顶一群乌鸦飞过。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那是因为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并且互有好感。只不过没人去点破。
可这所有的一切都于当事人没有关系,此时的高长风和高鸽正进入了热恋生活。山坡上,草场中,教室里,都有二人的足迹,和最爱的人走在一起,处处都是最美的风景。
时间如水,缓缓流过,A科大再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一切都显得那么平静。春也在悄无声息中到来,融化了积雪,唤醒了植被。也温暖了每一个人的心。
A科大,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高鸽和高长风的感情却丝毫没有随时间而降温,还是爱的那么热烈,那么真诚。两人总是形影不离,让人羡慕,而高强却仿佛成了路人甲,只能在远处默默地注视着这幸福的恋人,把自己的爱恋深埋心中,成为她暗夜中的守护神。热恋中的高长风和高鸽完全没有注意到高强的存在,更没有注意到暗中还有一双冰冷的眼神。
有些人的爱是深沉的,是无私的,他们的爱是付出而不是索取,而有些人的爱却不能称之为爱,只是一种占有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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