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的关系向来是人们评论的热点问题。由于保险公司和代理人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所以就决定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纯粹的产品代理销售关系,换言之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
然而悲剧的是,保险公司却实实在在把保险代理人当作自己的员工进行管理,有的公司甚至进行半军事化的管理,并对他们进行业务考核,差勤考核和差勤罚款。尤其是对于差勤罚款,有许多保险代理人进行过反抗投诉甚至是起诉,但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保险代理人的劳动成果失去了劳动法的保护,陷进了合同法的泥潭,这是保险代理人的最大的悲剧。也是保险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
保险公司利用这一体制上的缺陷,大肆的对保险代理人进行盘剥和剥削。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为保险公司节省了大量的人工成本,这些带着血汗的人工成本转化成了保险公司的利润!另一方面,很多保险公司冠冕堂皇肆无忌惮的对保险代理人进行所谓的差勤考核( 譬如不出勤会议进行罚款),极大的侵害了保险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悲剧的是保险代理人却投诉无门,也很少有保险的人为此去法院起诉。不值得,也没人管。胜诉的可能性似乎也不大,因为保险代理人代理合同中明文写着要求保险代理人出席保险公司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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