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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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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incessOrchid | 来源:发表于2017-07-22 15:36 被阅读0次

            或许,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沉醉于回忆。

            这些看似平淡的故事都是我真实经历过的,我为所有的情节而感动,不论是好是坏。

            若有空,请你将它读完。它属于我,也属于同样出生在90年代的你。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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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周末的早上,我躺在秋千上轻轻摇晃,眼前是一片层层叠叠的树叶,阳光丝丝缕缕穿过树叶的缝隙在我眼前闪烁着,耀眼如繁星、纯净如钻石。半睡半醒间有了一瞬的恍惚,仿佛又回到了曾经那段很长的、被年月搁浅了的时光,如同眼前的繁星一般耀眼、和眼前的钻石一样纯净。   

            或许, 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沉醉于回忆。    

            我向来不喜欢回忆,因为回忆往事会伤感、会心酸,不如始终向前看,让希望阻断一切有可能伤感的因素。但今天,既然回忆的眼睛苏醒了,我也不想阻拦,就让它恣意在风中巡游一番吧。它属于我、属于你、属于许许多多90年代出生的我们。

    1、《追风时代》    

            我出生在军队某单位家属院的一间小房子里。现在想起来,那间小房子确实很小,只有两间卧室,没有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都不大。但恰恰就是住在这里的几年,是我一生中最为重要的时代,因为如风一般恣意妄为、无拘无束,我称其为追风时代。    

            家属院的孩子非常多,我有很多小伙伴,但都是男孩子——所以可以说,我从小就是和男孩子们一起厮混的。和我最为亲近的小伙伴有两个,一个名叫陈曦,一个名叫王旭。陈曦是我小学时候的同班同学,他们家刚好是我们家的邻居,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自是非同一般。至于王旭,就更熟悉了,他是我二叔的孩子,名义上算我的哥哥,但我至今没有叫过他哥哥,从来都是直呼乳名。    

            三个人的世界称霸了大好的年华。每天放学后,我们都迅速回家,用极快的速度写完作业后,立刻在约定的时间到楼下集合,而后开启玩乐的时光。     不得不说,那时候我们能玩的可真是多啊。羽毛球网球乒乓球什么的在我们看来都是低等运动,多数时候我们玩的都是一些在大人们看起来不道义的游戏,例如水枪战土块战什么的。当年就是在我家阳台上,我们三个人拿水枪向楼下过路的人噴水,引得一群人结伴在楼下等我父母下班回家,目的当然是告我们的状。于是当天晚上,我一个人承担了我们三个小伙伴所有的惩罚,当时还真是倔强,无论如何不承认用水枪喷水的是我们,一顿被打之后还暗自觉得自己是个宁死不屈的小英雄。    

            或许每个小孩都有一段玩泥巴的经历吧。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几个人疯狂迷恋上了玩泥巴:在墙角下用石头垒一个水槽,在里边将水和泥土搅合成泥浆,找一些瓦片、破碎的器皿之类的物件在泥浆里打个滚,然后把它们拿到太阳底下晒干……这被我们称为“古文物制作”流程,当时我们都明白这个脏兮兮的过程必然会被爱干净的大人们嫌弃,但我们依旧乐此不彼。    

            日常玩耍的生活固然好,但终究是比不得放假的时候。那一年非典盛行,不经人事的我们只知道暑假长了好多。每天上午,我们都聚集在一起看书学习,现在想来那时候可真是乖到了一定境界,三个人竟然可以不玩不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学习一个上午。但是到了下午,光景就完全不同了。大约三点半的时候,夏日正午的热浪还未开始退潮,我们就撒欢出门去了。那时我们小区里有五六棵貌似长了上百年的槐树、还有十几棵几十岁的柳树,几个孩子手牵手都围不起来。树荫下的梦总是带了些清凉的滋味,我们就在树下做着很多很多清凉的梦,幻想坐在树梢伸手触摸天空、幻想化为泥土聆听自然的声音、幻想我们隐匿在飘香的槐花和细密的柳条中离开这世界一段时间,随风儿一起与时光摩擦、与岁月相碰,激起快乐的火光。我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将一大把柳条系在一起,然后抓着柳条荡秋千,在枝繁叶茂中穿行——想象一下这个场景,貌似极具浪漫主义色彩,还不失童真,但儿时的我们哪里晓得什么浪漫,白白荒废了一年好景,只知道悬在空中用脚互相踢别人,直至让别人双手一松坐到地上。    

            假期的某一天,太原下了一阵大雨,雨过天晴之后又刮起了大风,很是凉爽。我们趁着风大跑出去玩,从家里拿一堆塑料袋,像放风筝一样将它们放到空中,然后追着跑。这一刻我竟觉得有些神圣,第一次觉得风真的是种奇妙的存在,无影无形却又可以感知,只有自由二字可以形容。我心无旁骛地飞奔着,追着不断翻滚的可爱的塑料袋,蓦地抬起头,发现天边竟然多了一条彩虹——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看到彩虹,远远比书本上画的更美。我们三个人都停了下来,张大嘴巴看向那道彩虹,谁也没有发出惊呼,仿佛分毫的动静就会使一切美丽烟消云散。我们就这样静静看着,直到它融化于天际……我的心,着实是醉在广袤天地神奇的造化中了。       ……      

            比较遗憾的是,后来小区重新修整,规划的十分整齐,我们玩耍的空间似乎不那么宽阔了,那些陪伴我们多年的很粗很茂密的树也都被移到了其他地方。不久之后,我们家搬到了新房子里,离开了很小却很温暖的小房子;陈曦和王旭也都搬走了。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各种各样的任务也逐渐多起来,能够一起厮混的时间越来越少。慢慢地,我和陈曦逐渐断了联系,能和我玩耍的伙伴只有我那个学霸哥哥了……       树走了,人走了,我们都走了。一同逝去的,似乎还有我们的追风时代。                       

            又想起这样一个小段子,有一次陈曦和他爸妈一起看电视,电视上说俩小孩青梅竹马什么的,他转身问他妈妈:我和王倩算不算是青梅竹马?此话一出他爸妈就笑了,告诉他是的。这个段子是我妈知道后讲给我的,她笑的不成样子,我虽然也笑了,但并不觉得很好笑。只是,我清楚地记着,当时我的脸红了,一直红到耳根——这就是小孩子的羞涩吧,毫无杂念、至纯至净的羞涩。

    2、《春之声》    

            读大学时候,有次和一个朋友聊天聊到了音乐的话题。她问我喜欢哪类音乐,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特别喜欢听交响乐和钢琴曲。很不巧,这样的话换来了她的不屑。我无奈地笑笑,没有作声,耿直如我诚实如我,才不是在开玩笑呢。     

            我喜欢音乐,尤其喜欢钢琴曲和交响乐——这是我最低调也是最热烈的告白。    

            五岁的时候,我开始接触键盘,最初学的是电子琴。显然我是被迫学的并非自愿,一个很好动的小孩确实不太容易在一排黑白琴键前坐几个钟头。那个年纪确实没有什么自制力,每次上课都是妈妈全程看管,致使我只能在自己的位置上东张西望。这样持续了一年多,结果就是我在一年里没学出什么名堂,妈妈倒是学会了不少东西……那个年代电子设备还不普及,听音乐须得播放磁带。为了培养我在音乐方面的兴趣爱好,妈妈买了好多磁带,全部都是钢琴曲或者交响乐,每当她想起来的时候就会放一两首给我听听,当然,那时我对此无感,完全无视。    

            学电子琴的时光就这样混着渐进了四五年,每天只练习半小时,我还总是偷工减料。现在看来,那几年虽然长进了不少,但都是凭借着一点点天赋,靠时间拖拖拉拉堆出来的,怎么也掩盖不了一个打酱油小孩的本质。直到十岁那年,我才做出了一些改变。    

            十岁对我而言真是一个神奇的里程碑。那一年,我转学钢琴,出乎意料地喜欢上了自己每天都要弹奏的那些繁琐的曲子;与此同时,对于同样厌恶了很久的舞蹈,我也突然提起了兴趣,从而喜欢上了《天鹅湖》、《胡桃夹子》之类的交响乐曲……我想说,我的感情真的是极具爆发力,一经点燃就一发不可收拾。也是在那一年,我有了一个mp3,貌似在当时算是个比较高端的东西,我在里边下载了好多音乐,都是诸如理查德克莱德曼、李斯特、贝多芬、约翰斯特劳斯这类音乐家的作品,每天走到哪里都挂着耳机。    

            暑假时候,我住到了姥姥家。小区建设的非常好,中间有一个美的很梦幻的花园。从花园穿行而过的是一条长廊,被精致的原色木架包围着,其上爬满了翠绿中晕染了紫色的爬山虎。长廊的尽头有一大片玫瑰花,清一色红色的玫瑰在夏日里竞相开放,带着无限娇艳和高贵的气质。我爱极了这里。每个阳光充沛的午后,我都喜欢一个人到长廊里坐着,一边听音乐一边享受属于我自己的静谧时光——是的,这时光完全属于我一个人,没有什么杂七乱八的东西让我分心,仿佛这世界都是我的。那时最爱听的是约翰斯特劳斯的《春之声圆舞曲》。绿荫之下,四处风景绝佳,呈现一片欣欣向荣,与乐曲交相辉映,给我带来无限震撼。或许,这首曲子就是我内心最真实的写照吧,我已不记得自己曾把它回放了多少遍。没人的时候,我会随着音乐跳舞,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我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表达的十分投入。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舞蹈更好的抒情方式,这个看法我至今没有变过。    

            写到这里,我发现似乎写的有点凌乱。不过,既然只是写点故事也就没必要讲究太多了吧。    

            今天,我仍旧一如既往的喜欢音乐,最喜欢的仍是钢琴曲和交响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于那些曲目的理解也在不断加深。伤心的时候,自己弹一首忧伤的曲子独自落泪;失落的时候,听些气势恢宏的曲子冲击一下心灵……对于那首无比深刻的《春之声》,仍然是我最喜欢的交响乐,有它在,则景色如初。    

            我本不是个特别文雅的人,此时,我竟觉得自己有些风姿绰约了,这是件有意思的事情。

    3、《书之韵》    

            如果人生可以称重,那么在我活过的二十二年的重量里,书占了很大的比重。    

            正是在小学阶段,我喜欢上了读书。从极有启蒙意义的《格林童话》、《古希腊神话》到《绿山墙的安妮》之类的小说,再到通俗版本的四大名著,看了有上百本的样子。更为幸运的是,我遇到一个喜欢古典文学的语文老师,上学期间,我们每天都会有早读,早读的内容就是古诗词,读了多久我记不清了,至少有四年吧。整整一本古诗词,我们每周一首这样背下来,皆是烂熟于心。当时年幼,大多数诗词的意思我都不明白,但是量的积累也很重要,毕竟它是质变的前提。到我五年级的时候,貌似质变产生了,我突然发觉自己似乎搞懂了几乎所有诗词的含义,简略看一遍释义,就能立刻贯通。这样的感觉很是奇妙。自此,我的读书人生拉开了序幕。      

          初二到高二那几年,是我最为忙碌的阶段,但也是我读书最多的时候。我自己也不记得是怎么回事,那段时间我十分痴迷于历史书和中国古典文学,《史记》、《资治通鉴》都囫囵翻了一遍,经史子集什么的都也照单全收,历朝野史丑史更是爱不释手,杂七乱八读了一堆。大多数都是我偷偷读的,在学校防着老师、在家里防着爸妈,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安个不务正业的罪名,确实在他们看来,读课本要比读闲书重要一些,我只得表面上看起来绝对服从他们的意愿。    

            确实,专注于历史和中国古典文学的学习给我带来了很多收获,把我带入了不一样的世界,让我的思想变的成熟,但是不得不说,中国古典哲学方面的局限性也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它不具备太强的逻辑性、理性的成分不足、唯心色彩比较重,这导致我多年以后研究西方哲学遇到了不小的困难。这些暂且不论。      

          我一直在想,对我造成的影响最大的书是哪本呢?仔细想来竟然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唯一一本我读过三遍的书。小学期间第一次读,读的平淡无奇波澜不惊,完全没有兴致,仅是通读了解。初中的时候,我读了第二遍,或许是因为这个时候我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特别容易伤感,恰好《红楼梦》又是一本悲多于喜,散大于聚的作品,这次我才学着细细品读,甚至不放过其中每一首诗,通篇揣摩,句句思量。第三次读是在高中,那一年,学校组织话剧表演,我莫名奇妙成了红楼梦小剧组林黛玉的扮演者,于是我又开始研究这本书,不断揣度人物的内心世界……万万没想到,我竟然入戏了,这个入戏是真的如戏,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都带着林黛玉似的微情感和小情绪,十分尴尬。有关系比较好的小伙伴担心我会不会“因戏生情”,我忍不住笑了,演宝哥哥的那个小兄弟很小一只萌萌哒,想生情也生不出哟……但是不管怎样,借这个机会我也算是差不多把《红楼梦》了解了,这是值得肯定的。      

            写到这里,我想起来当年选择文理科的时候我都是带了些奇怪的小情绪……当时我已经决定选择文科了,一心只想考北大历史系,但是出于对老师的尊重,我专程跑去问他们的建议。结果老师们都说,王倩啊,你还是学文科的好,更有前途。结果原本很平常也很对的一句话就被我看出了问题,好啊!我理科成绩和文科不相上下,你们竟然觉得我只有学文科才能有前途?那我就选理科了。于是,此生我与北大失之交臂。      

          不过,红楼梦对我影响最大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让我深刻入戏,而是它细化了我的读书方式,我发现在此之后我读什么书入什么戏。某些角度来说这是件好事,但也算不上什么好事,容易使人丧失一部分理智。      

            ……    

          再往后,我读了大学。本科期间我曾一度堕落,对人生充满了迷茫。那时读了好多名人传记,呈现了各种形式的励志,救我于水火之中,将我改造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青年。之后我开始专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遗憾的是目前没能成为学院派……    

            今日回想起来这一切,或许正是受益于往昔的积累,我才有足够的能力去研究马克思主义以及国际关系,我才能够有足够浪漫的情怀去领略人生百态,我才能够在荆棘丛中追赶时间的脚步、让灵魂与肉体一同前进。或许就是这样的吧!

    4、《明月几时有》        

                明月笑我太多情,        

                我笑明月时时迁。      

                年年岁岁来复路,        

                岁岁年年仍惘然。      

                ……    

            今日的月还似往常一样,沿着同样的轨迹孤自在九天之上熠熠生辉。而当年的清景呢?能否在今日的月华中凝聚成点点永不消散的星辰。    

            在我四年级之前,姥姥家还是平房,一出门就有自己的小院子。姥爷嗜好养花养鸟,院中靠墙的地方摆了一排花盆,里边各种花竞自生长,个别过于遗世独立的不太合我的审美,但大多数还是可以看的。姥爷是个随性的人,他几乎不打理那些花,十分纵容它们的本性,让它们恣意生长。寒来暑往,花儿们倒是自成体系,看起来别有一番风姿。    

          花盆上方悬挂了几个鸟笼,我着实记不清姥爷养过多少鸟,印象深刻的只有两只,一只是黄色的,很小很小的个头,另外一只是百灵鸟,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只大麻雀,但唱歌非常好听。我天生有一个巨大的弊端就是怕鸟,因此根本不敢接近这些鸟笼,唯一敢和鸟儿们玩的游戏就是把我的毛绒兔子举到鸟笼边缘,看受惊的小鸟上窜下跳。后来有一次,我发现有只猫跑到了院子里,一直喵喵叫。由此我发现鸟似乎对猫叫很敏感,猫叫一声,鸟就会叫一声。于是,后来每当我无聊的时候都会喵喵叫来逗鸟,兀自开心。      

            院子外边是一条小路,路边也都是姥爷种的花,我至今仍然记得从左至右的顺序:牵牛花、月季花、牡丹花、金银花、凤仙花。夹杂其中的是一丛丛修长可爱的毛毛狗。如此景致,春夏季节仅略瞟一眼,就似乎和清香撞了个满怀。花开时节,蜂蝶总是特别多,我痴迷于看蜜蜂采蜜的过程,可惜看了无数次也没看出来它采蜜的原理……当年就是这么无知加幼稚。    

            景致虽好,却难比人之温情。那隅小小的天地里,有我和小伙伴的回忆、也有我和家人的回忆。    

            姥姥家邻居家里也有一个小女孩,叫丁莹莹,和我一样的年纪,却比我漂亮得多,是个标准的瓜子脸大眼睛的美人。我不记得我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她的,只知道我们一起玩了好几年,每次我去姥姥家都会找她一起玩,偶尔她不在家,我自己还生闷气。我们俩在一起什么都玩,不论是爬到车顶上摘桑果还是挖土捉蚯蚓,什么都做过。有一次,我们实在无聊,就从从家里拿了土豆出来,计划在外边烤土豆。烤了好久发现土豆太大根本烤不熟,于是我们就跑到莹莹家的厨房,打算油炸。我们倒了半锅油,直接把土豆丢了进去……结果直接砸翻了锅,造成了难以收拾的局面。这件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丁莹莹都被禁止和我玩,我们只能用从门缝里递小纸条的形式互诉衷肠……这样的情谊,我是真的好感动哟。    

            比友情更温暖的是一家人的故事。     逢年过节,我们全家人都会到姥姥家去。不同的节日有不同的热闹形式,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却是相对冷清的中秋节。我九岁以前,几乎每一年的中秋之夜都是在姥姥家院子里度过的。月明星稀,瞿瞿蝉鸣,清风送爽,别有人间。姥姥总是在院子里支一张小桌子,摆上各种瓜果,一家人就坐在门口石阶上聊天,人人都摇着手中的芭蕉扇,起落之间,月华似乎泛起了波纹。我和哥哥比较调皮,就喜欢绕着院子里的大水缸玩,每人拿半个葫芦互相浇水,当真是从头浇到脚,完全不像是在做游戏……当我淋成一个落水狗的样子时,我总是傻傻地笑,仿佛得了什么便宜,因为我知道哥哥又要被骂了。           

            那些年,那些中秋之夜,就这样在我心里定格,每一帧都如诗如画,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起我对往昔无限的眷恋。    

            可惜我心之所向的好景总是很难长久。我九岁的时候,姥姥家所在的干休所重新修建,所有人都搬到了楼房里,新房子宽敞明亮设备齐全,但是在那里我总觉得失去了什么,或许是旧时的花花草草、或许是难以忘怀的点滴故事,亦或是我曾拥有的无拘无束的情怀。    

            次年,姥爷离世。十年以后,姥姥也走了……除了记忆,我什么也没有了。  

            至于我那个好朋友丁莹莹,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我初二那年。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她,但是这个她已经不似当年一样美的惊艳……已经长大的我们都变了,再也回不到过去一起疯玩的日子,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起散散步聊聊天……再后来,我们就再没见过。    

            天边的明月啊,每时每刻都在变幻,但始终重复着一条轨迹,剪不断旧时的思绪。    

            其实真的不是我多情,只是我的心败给了无情的岁月。

    5、《最难忘的你》    

            我一直不太喜欢把年轻时情窦初开的事情拿出来宣传,但是不得不说,这是我的记忆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借这个机会还是把它记录下来吧~    

            记得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同桌曾搬着指头替我数我相中过多少男生,给了我一个高端的定位——“过度花心”。后来到了大学,我们班的渣渣们通过对我的研究更是一致地认为我这个人是“极度花心”……这么看来我这些年还是升级了,有长进呢。这些评价我都不怎么介意,因为我自己知道,每个看起来很花心的人本质上都是痴情到一定境界的,只是想表现出来一个相反的人格掩饰一下真心罢了。我的故事就是这个观点坚实的论证。    

            第一次见姚熙成是在教室。那一年,我上初二,我哥哥王旭初三,他上课外语文补习班,我也跟着混进了初三班里。他说还有一个他的同学一起来上课,那个人就是姚熙成。    

            我和哥哥占了三个位置,坐等熙成小兄弟到来。这时候从门口进来一个人,瘦瘦高高,戴个眼镜,十分儒雅。不知怎么回事,看到他我觉得莫名熟悉,仿佛是许久未见的故友。他径直走了过来坐到哥哥右边,原来他就是熙成啊!我探了头和他打招呼,他态度很友好,打量了我半天,问我哥哥:“这是你弟弟?”此话一出我心里很是薄凉,哥哥更是笑的不成样子,赶快解释说我是他妹妹……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当时我们学校要求特别严格,所有女生必须留齐耳短发,那次我一不小心剪残了,头发特别短,还呈现了蓬松爆炸的形式,看起来确实像个男孩子……不过还好当年不经人事,不知道什么是羞涩。    

            上了几次课之后,我和熙成熟悉了很多。我是真的好喜欢这个小兄弟,虽然外表文质彬彬,但其实性格很活泼,丝毫不做作,与高冷两个字更是不沾边。总之就是很投缘。我哥哥那时总是吃醋,说他已经不晓得我是谁家的妹妹了。      

            我们一起上了一年的课,直到第二年中考前两个月。最后几次上课时,我突然意识到,好像很快就见不到熙成了。时间分界线总是使我变的敏感,就是在最后的日子里,我意识到我是喜欢上熙成了,这种喜欢显然不是普通朋友间的喜欢……可是时间丝毫不怜悯我的感情,依旧飞逝而过,有缘相聚的我们依然得散。少女的心思总是带些不由自主的忧郁,那时我想,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还是把他忘了吧。      

            然而,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我无法忘记这个人,虽然和他没有特别熟悉,但过往那些点滴零星的记忆一点都无法抹去。于是我告诉哥哥,我喜欢上了姚熙成,很喜欢。在我的哀求下,哥哥勉强答应我以后和熙成一起玩的话都带上我。此后,我和哥哥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我没事就去找他聊天,但我们聊天话题的数量仅剩了一个,就是姚熙成。      

            喜欢一个人,就会放下所有矜持。那时候我从不上网,没有申请QQ,唯一配备的通讯设备就是一个手机,只能打电话发短信。某个周一的晚上我鼓起勇气给熙成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我不记得了,大概也就是关心一下吧。然后我就开始边写作业边等回复,然而我没有等到。可能他不会回复了吧……我心里溢满了失望。第二天、第三天,他都没有回复,我实在是没有勇气再发一条短信给他,只得作罢。直到周五晚上,我突然收到了他回复的短信,只有短短几个字,我却开心了许久。最近他在备考中考,应该没时间用手机吧。我突然了悟。接下来的几周都是这样,我发短信给他,他周末才回复。    

            终于到了中考结束之后,他们都解放了,每天很开心,我似乎比他们更开心。我也到了放暑假的时间。我每天都缠着哥哥把熙成的各种事情打听了一遍,拿着他的初中毕业照不放手,看的如痴如醉。然而这个时候哥哥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熙成喜欢的人是他们班上一个女生,我当时就哭了,一边哭一边从哥哥的毕业相册里找那个女生照片,鉴定之后觉得那个妹子没我好看,此时心情方才好一些。即使这样,我还是没想过要放弃什么,我只知道我喜欢他,我一定要和他在一起。      

            那个暑假,熙成和哥哥都参加了篮球培训,每晚上课。为了见到他,我每晚都跟着去,全程观看。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熙成总是在不经意间看着我,让我都觉得有点害羞。我就这样用这种很平和的方式陪了他几乎一个暑假,然而最后仍是无声无息地分别了。    

            初三的一年我过的实在是百感交集。课程压力大了很多,作业经常多的写不完,此外,我想说我没有一天不想念姚熙成。那段时间我写了好多诗,写诗填词水平到达了黄金阶段,都是写给他的,但都没有给他看过。我还申请了自己的QQ号,非常长一段时间里,只加了一个好友就是姚熙成。终于这样恍惚过完了初三,这一年里,我想方设法躲避学校的检查,留了长发。    

            初三毕业的暑假极其轻松,哥哥告诉我,他和熙成要学街舞,问我要不要去。我对街舞毫无兴趣,然而我说,我一定会去。于是,我成了唯一一个学breaking的女孩子,很明显根本就是为了见姚熙成而去打酱油。上街舞课的二十多天里,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和熙成也日渐熟悉。熙成基本上每天都去上课,我自然也是,倒是我那哥哥经常有事就不去了。于是,每天我都跟着姚熙成一起做相同的事,一起上课,一起聊天,一起逛课室外边的商场,最后由他把我送到一个他认为我不会迷路的地方我再自己走回家。他待我很好,对我很耐心,在我遇到烦心事和他讲的时候他从来都会认真倾听并告诉我该怎么做……而且,我至今觉得他是唯一能把太原话讲的如此好听的人,我向来不喜欢太原方言,听着很奇怪,有次我心情不好,他就讲太原方言来逗我,直到我笑的不成样子……这一切都是如做梦一般美好,但我知道他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小妹妹,因为他委婉却真诚地告诉我他一直都喜欢他那个初中同学,他想要坚持,不愿再改变。果然我眼光真是好,看上了这个很帅很好很优秀还很专情的男人……没错,是男人,不是男生……回想那个暑假,似乎我每天都是在一半甜蜜一半苦涩中度过,我把我们所有短信的内容都抄到了一个本子上,即使有些短信只有一两个字;也正是在那个暑假,我因为无法放下这个人无数次和父母协商,坚持放弃了去北京读书的机会。这一切看起来就像是个随手编撰的故事,可它就是真实地发生过。    

            高中时期,蝴蝶仍逃离不了沧海。中考估分之后我就知道我应该可以选择任何学校了,我想尽办法劝说父母,但最终还是没能选择熙成所在的学校,因为那所学校在新校区,必须要住校,他们不放心。我只得选择了离家近的重点高中。三年里,我只在高一的时候和熙成一起吃过一次饭,然后就没怎么联系,后来又偶遇过一次。平时我也不再频繁联系他,他也没有找过我。但我仍旧喜欢着他,一点没变。我还是会想念,写下很多诗留给自己看……五六年的时间,我的心完全系在了这个人身上,由喜悦到甜蜜到忧伤到最后万事皆空,真是一次艰难的修行。    

            读大学后,我尝试着与一些男生交往,但是每一个都相处不过两周,唯一一个长一些的也不过几个月。于是我觉得我应该还是一个人更合适吧……或许,这世界上不会再有一个人,能让我如此刻骨铭心。    

            今天的我虽然长大了成熟了很多,但本质的性格还是没有变。我还是会为了一点点微小的爱情之光不惜跨越千山万水,不顾自己仅有的一点点矜持去追随它、呵护它,一直坚持下去直到它完全支离破碎,无法再坚持。但我在追寻它的同时也已经不太相信了,不相信我的一厢情愿会换来好的结果,认真却不带有任何希望。可能这就是一个看起来很花心的人最本质的痴心吧。    

          上大学之后,我知道熙成有了女朋友。一年之后,听说他换了一个,现在他应该快要结婚了吧。我对于他的记忆,也就到此为止了。我不再想他,也没有忘记过他,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见面全凭缘分,就这样或许就够了。       

    写在最后的话:    

            写到这里,我想我应该停笔了。回忆的东西有太多,它们在时间中积淀,寥寥几笔根本无法说明其厚重的精妙,记忆中的场景远远比写出来的绚丽的多,我需要用一生去品读。      

            用手机码字并非是件容易事。我从未有过像这几天这样想要去回忆往事,也从未有过像这几天一样,将不多的零星时间都用来写这些故事……我以后再也不要如此长时间看手机了。只是想着趁我还活着总是要留下些东西~。    

            这些看似平淡的故事都是我真实经历过的,我为所有的情节而感动,不论是好是坏。曾一度想,一个人只能有一种人生着实是种遗憾,我很想体验不同人不同的经历,去了解世间无数种悲欢喜乐……但可惜只能是想想。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我们经历了独一无二的事情,有着各自不能复制的经典。回首风雨来时路,方知生命之弥足珍贵。    

            如果我的故事有幸让你读到这里,请将以下这最后一段读完,借机说几句题外话,都是我的肺腑之言:    

            我希望,你可以不要成为你不喜欢的那类人,同时对于你不喜欢的那类人你可以选择远离。但是你应该相信规则可以战胜潜规则、也应该相信你不喜欢的那类人或许没有你想象中那么不值得喜欢。所有人,我们都是在忙碌与纠结中等待着美好的明天。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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