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的习惯大概是从六七岁的时候开始的。
是一个正月十五,全家人一起出门去看花灯和烟火。出门前,爷爷塞给我们几个孩子每人一个夹子和一支笔,任务是把看到的花灯画下来。三个像写生一样对着花灯认真描画的孩子在看灯的人群中显得无比突兀。我从不擅长画画,但是却觉得,记录生活的这种做法,非常浪漫。第二年元宵节的时候,各个单位和商场大多把往年相同的花灯掸去灰尘重新摆放出来,很少见到新的样式。哥哥和妹妹都放弃了这个习惯,只有我拿着画笔出了门。把爷爷的习惯继承了下来。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记录的意义在哪里,只是觉得感动。
后来,书写成为了与自己对话的途径。觉得自己不是很聪明,也不喜欢说话,就把每天害怕忘记的生活,静悄悄地记录下来。
这么一写,就是很多年。
纸质的书写,总是带着生命的厚重感和仪式感。
我觉得,能够逐步书写和记录的人,都是把记忆看得很重的人。
那天早晨兔子发微信给我,讲述出现在她昨晚梦境里的我。我惊讶于梦境的细节竟然可以记忆得如此清晰。她说,短一点的梦,醒来以后,会立刻发微信或者打电话给梦到的人,长一点的梦,会记录下来,记录梦境的习惯到现在,已经四年了。
我觉得非常浪漫,就像梦里出现的人,醒来就去见他一样。
我开玩笑说,将来你红了,后代可以通过研究记录梦境的本子研究你的脑回路。
心里也觉得,她和我一样,都是怕极了遗忘的人。
所以记忆存在的意义在哪里。
最近,时常会想起深夜的火锅,啤酒和故事,
或者清晨的煎蛋,面包,和橙汁。
这两种东西总能够给平静的生活以慰藉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有的记忆,就像储存起来的光能一样,想起来就会感到温暖。
比如在北京看的话剧《九又二分之一爱情》,孟京辉御用黄湘丽的独角戏。每一句台词都直戳心脏。也开始感受到,艺术能够带给人的长久的愉悦。比如“其实我想说的不是发型,而是头发。其实我想说的也不是头发,而是人的感情。人的感情就像头发,不断生长,又不断脱落和衰退。”我觉得区别好的艺术和坏的艺术,在于在露骨的语句或者表现面前,会觉得污还是触动。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比如最近有空就会看的《生活在别处》,是从前读不进去也不喜欢的文字风格,在那场话剧之后,突如其来的钟爱起来。每一个描写都极尽巧妙,用尽心思又轻描淡写。比如“睡眠对于他来说不是生命的反义词;睡眠对他来说就是生命,生命就是一种梦。他从一个梦转到另一个梦,就好像从此生命到彼生命”
比如最近在看的日剧《四重奏》,卷的每句话也都会戳到我。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但是有的记忆,就像被干冰包裹的刺,想起来会觉得疼痛。
记忆总是不能单独以美好的形式存在的,再美好的记忆也会因为冷酷的结局或者无疾而终尘封起来。所以,明明是脑海中存在的东西,却扎根在心里,像一根只能麻木但是却杀不死的神经。这种伴随着结局的美好记忆也是不能够替换或者覆盖的。无论在同样的餐馆点多少次相同的菜,记忆只能重新生长,而不能自行消亡。
但是这样的记忆,我也乐意保存。当时间足够久,久到记忆的结果已经无关痛痒的时候,记忆就只剩下美好。成为和储存光能的记忆一样的能够带给人类温暖的东西。
《Beauty and Beast》里,贝儿唱的歌里有一句是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记忆越厚重,前行越胆怯。
但是我觉得,
任何能够带着厚重记忆前行的人,
最终都能够拯救自己。
卷说,哭着吃过饭的人,是能够走下去的。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Easy to remember, hard to move on
晚安。
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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