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
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这是毛姆写在《刀锋》扉页上的话,出自《奥义书》;我为此特意去找了译本,大意是某婆罗门将自己施舍给阎摩,并得到了死神承诺的三个恩惠。第一个恩惠他选择重返人世,第二个恩惠他选择祭祀之法;前两个恩惠都被满足,惟有第三个恩惠,他提出了死后去往何方的疑惑,死神避而不答,希望他重新选择,但他一再坚持,终于获得满足,阎摩向他揭示“原人是终极至高归宿”,而他既然“已获恩惠,应该知道剃刀刀刃锋利,难以越过,圣贤们说此路难行。”
说实话,我对印度教的经典知之甚少,也很难理解其中那些幽微精深的含义;但对死亡的畏惧,对死后灵魂是否存在、将会去往何方,似乎是人类一个永恒追寻的主题。从人类诞生之始,到每个宗教的教义,都试图为这一问题提供答案。面对死亡,有信仰是一件可庆幸的事;信仰多少能减少一些不确定性,进而降低畏惧,不至于对名为死的未知之地略微一瞥就吓得浑身颤栗。然而对于无信仰者,当避无可避逃无可逃的时候,又该如何自处?而如果死亡即虚无,虚无又是所有人的最终归宿,那么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因为在军队服役时被一位战友舍身相救,因此对生命的意义产生了怀疑。他提出了无数前人提过的问题:究竟有没有上帝?为什么有邪恶存在?灵魂是不是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为此他舍弃了未婚妻和前程事业——简而言之,舍弃了当时人们认为一个美国男人的一切,前往欧洲,又前往亚洲。在他原来的圈子纵情享乐、赚钱又破产的时候,他下矿、在农场帮工、在修道院里读书、去印度修行——最后,他又回到了美国,带着内心的平静和寻找到的答案,这答案或许并不惟一,甚至也不一定正确,但它足以让信者在宁静中度过一生,而这便已足够了。故事并不复杂,甚至可说是圆满,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无意之中,我竟恰如其分地写了本以成功为主题的小说。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而这些各种各样的愿望,就构成了当时的美国众生相。
拉里的旅程终结于印度,但印度的神学和哲学并没有满足他;以离群索居、苦修以超脱轮回获得解脱的印度式追求不是他所愿,他说自己“要在俗世里生活,享受世上万物,探索其中神性。”乍一看,这与书中其他人物的追求不无相似之处:伊莎贝拉和他的舅舅艾略特想要及时行乐,格雷想要在破产之后振作起来,在生意场上重振旗鼓大展宏图——说到底,他们也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享受世上万物,试图过好一生。但与拉里不同的是,他们并无“探索其中神性”的意图;不仅没有,他们对精神世界的一切也毫无追求。这些人里惟有伊莎贝拉,因为与拉里曾经有过婚约,得以一瞥那宏大而壮美的另一番天地,但本能让她对之如畏蛇蝎;时间和嫉妒更是让她身上的青春活力最终消逝殆尽,露出丑陋的嘴脸。然而谁又能说这不是人之常情呢?
现实生活与精神生活并不是对立互斥的,尽管有通过远离世俗达到开悟的例子,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世俗既然还无法放下与割舍,那便毋宁在俗世中修行。与永恒相比,生只一瞬;但谁又能否认,这一瞬是永恒中最亮的一缕呢?
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若生能如夏花般绚烂。
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s.
则死可如秋叶般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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