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是句耳熟能详的俗语。它有两层含义,一是说家人关系的形成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缘分基础之上,二是强调友谊和亲情的纯洁性。如果不是一家人,是不会主动走入别人家里的。
这句话源自我国传统文化对“家”的伦理概念。“家”从字面角度理解是“屋里有头猪”,这反映出农耕畜牧社会的特征。在我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家庭长期作为社会经济基本组成单位存在,男耕女织是基本的生活方式。通常男子为一家之主,负责农田的播种、施肥、收获等,是家庭的主要劳力。妇女则主要照看孩子,做饭,织布养蚕。
“家”是以血缘为关系的纽带,西周开始实行的宗法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家”又经常和“家族”联系到一起,旧时一个村子或乡镇很可能都是同姓的人。这主要由于女子一般嫁到别的村庄,而男子通常就在父母原来住的地方另立门户,所以很容易形成“聚居”的现象。周围的亲戚朋友多,自然需要经常往来,彼此串门或相互致意。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词义便来自这里。旧时血缘关系划分三六九等,一般越亲密的关系来往越多,因此有“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之说。在关系相对疏远的亲属和朋友之间,有时候也会产生密切的交往。这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尊重和爱护的基础上。也就是只有彼此将对方当“家人”,才会有更进一步的交往。
“进家门”更多代指的是彼此的交往,是否被当做“一家人”取决于血缘关系或双方友谊的程度。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并非每个人都能得到别人的喜爱。有人欣赏你,自然就有人讨厌你,所以人们只会选择和自己志趣相投的人交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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