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金融是近现代的产物。以前的传统社会,没有金融产品,人们有没有金融观呢?答案是肯定的。传统社会中的老百姓一样需要进行跨期价值交换、一样需要规避风险,因为这是人类社会的自然需要。我们前面讲过,跨期价值交换的基础是跨期承诺,在缺乏支持跨期承诺基础的传统社会中又是如何解决“违约”这一问题的呢?
传统社会依靠的是一套文化体系,来降低跨期交换的违约概率,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我们举个例子,现在从城市到农村,基本都有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其实也是一种金融产品。以前的传统社会没有养老保险,人们普遍是依靠“养子防老”。“养子防老”本质上也是一种跨期价值交换,父母通过今天对子女的投资,来换取子女未来的回报。那子女存不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呢?会不会违约呢?
传统社会的关系体系是依靠血亲、宗亲、姻亲建立起来的,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关系一旦确立,就相对稳定,信任也就非常容易建立,而且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你如果违约了,跑也跑不掉,即使你跑掉了,那也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因此从客观上极大增加了违约成本。再说主观,传统社会的文化体系以儒家文化为主,儒家文化的两大核心就是「正名」和「仁义礼智信」。「正名」是明确每个人的特定名分,并要履行相对应的职责,这就形成了“三纲”。「仁」讲的是“人道”,以“全德”为最高境界,内化于心;「义」讲的是担当,要恪守道义,有羞恶之心;「礼」讲的是道德约束,以正人身法;「智」讲的是明辨是非、知仁达义;「信」讲的是道德规范,即包含外在行为也包含内在精神。这五个字就形成了“五常“。“三纲五常”构成了传统社会完整的政治伦理道德体系,并进而发展为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规范,这就从主观上避免人们违约,因为“违约”是不符合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的,谁会去交往一个“违约”的人呢。可以这样说,传统社会中的违约自由是要以牺牲生存为代价的。
传统社会的血亲、宗亲、姻亲关系,在辅以“三纲五常”就构筑了传统社会的信用基础,并以此来对抗跨期价值交换中的不确定性,降低跨期交换的违约概率。即使在当今的社会,依然可以看到这种信用基础的缩影,而且从一线城市到省会城市,到地级市,到县城,到农村乡镇逐步递增。这也从另一个视角折射出我国涉众型民间债务违约的一些特征。
为什么要谈到传统社会关系呢?从数千年前到现代社会,无论是否有金融产品,但跨期价值交换一直都存在,可以说金融伴随着每一个人,只有从历史到角度去看待事物的发展,才能更好的理解事物的本质,就像之前在《贸易的冲突:美国贸易政策200年》这篇文章中讲的:”对于美国的贸易政策走向不能完全从现实中去分析,我们需要从历史的视角去解读美国一以贯之的贸易政策,去透视当下的时局“。
传统社会的金融观,首先是通过构建“信任”奠定了跨期承诺的基础,如果没有了这个基础,跨期价值交换也就无法进行了,虽然传统社会的关系体系和文化体系从某种程度降低了跨期价值交换的违约概率,但并不能促进人们之间进行跨期价值交换,这一点又是如何实现的呢?我们将在下一期中讨论宗族文化下的金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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