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生于社会之中,所以生来便被赋予了一种社会属性。
所以,在这种生而自带的属性的影响下,不论决定事关的大小,人们所做的大部分决定都是在权衡其社会收益后所作出的选择。
这些社会收益开始只是物质上的收益,如食物、物资、领地、配偶等。围绕这些物质收益又可衍生出诸如名誉、地位、情感、外貌、健康等等非物质收益。而对于这些收益的权衡取舍都是为了更好的融入社会群体,从而获取更多的社会收益。即对社会资源支配的权利,政治便由此诞生。
既然政治诞生于权利,那么政治天生就会带有不公平性和进攻性,它的存在就是为了“支配”,而“支配”的极端就是“掠夺”。所以政治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既诞生于社会,依附于社会,却又热衷于毁灭社会。
而制度是政治之子,亦是社会之刃。它诞生于政治活动之中,用来支配社会资源,却又被社会用于约束政治活动,以免政治的过渡掠夺导致社会崩溃。
所以不论是老子的“虚心实腹”还是孔子的“克己复礼”或者柏拉图的“个体完美”,不论是奴隶制、封建制还是共和制,亦或者是民粹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等,都是为了保证政治能在最大化的支配社会资源的同时又不导致社会崩溃而产生的种种政治道德模型。因此从纯理性的角度来看,越能长时、高效的利用社会民众资源的制度越接近于完美的制度。
然而越稳定的制度越容易产生阶级固化。阶级固化对于政治而言是一件美妙的事情,但越是稳定的阶级制度越是容易引发社会变革的发生从而导致制度的崩溃。
所以从古至今,人们可以容忍皇帝的存在,却不能接受既得利益集团的固定。因此科举制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发明,虽然它扼杀了社会一定的创新性,但它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官僚制度的稳定性和新鲜性的冲突。
完全消灭阶级的时代什么时候会来临我们无法预言,但能否保证个体阶级的上升自由和稳定性是社会个体评判制度好坏的关键,换而言之即权利的开放性和共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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