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篇
以下内容主要为西方的英美法律
律师的历史地位的变迁:
在17世纪以前的西方,人们普遍厌恶律师,占有统治地位的商人也一样。律师地位的提升是在美国独立革命前50年左右。随着美洲的商业发展和城市扩展迅速。成长中的国家对律师的需要超过了对律师的不满的情感宣泄需要。但是在革命时期,律师集体由于保守,和保皇党和州派势力捆绑。在革命结束后,没有留下性命的,逃离他方,但是由于革命遗留下来的大量法律事务挤压未决急需处理,这又点燃了民众对律师的愤慨之火...
我的读书笔记之法的门前律师的品格:
如果律师不是调和政府和民众的唯一力量,那一定是最强的力量。
律师的品格中有贵族的习性,傲慢和喜好维护秩序,循规蹈矩和睥睨公众对事物的判断。律师虽然是政府的帮手,美国人赋予了律师以权威。但是如果律师没有获得政治上的地位的话,那么他们也会是革命的急先锋。这是因为他们即因为自身掌握的知识和智慧,又是害怕时局变化。律师们终究会成为一个利益共同的团体。因为他们会为了相同的利益而为所有人共同的努力。
托克维尔曾说过:美国的贵族不在富人阶级而在从事律师职业上的家伙。
通过上诉内容总结律师某些特质如下:
律师的身份毁誉参半;律师具有崇高的地位;律师不但有丰厚渊博的学识,有智慧,也保守,墨守成规,自负,傲慢;律师在社会的发展,国家的治理,秩序的稳定,人民的生活上作有用功,律师可以用一切词汇描述的职业!
最后留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来自友军的炮火”结尾,关不唯二主人公国防部长和海军中尉对簿军事法庭
补充: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几位教授,在约翰•博西格诺(John J. Bonsignore)带领下,合作编著了《法的门前——法律过程导论》(Before the Law: An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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