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事业部(小微中心)持续开展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套现、民间融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四类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并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提高本部门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以案为鉴,从严自律,筑牢防线。
[案例学习]某行对公客户经理王某个人账户频繁与某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经查,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是其妻子。在经营过程中,王某利用银行信息和资源,从客户处借入资金,将资金存在张某公司银行账户验资,验资后,将资金通过张某账户还回客户账户。从表面看,王某仅为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实则已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存在问题] 一、王某违反了《员工行为禁止规定》中的“严禁投资经商办企业或为配偶、子女经商提供便利”的规定; 二、王某通过虚假出资方式,利用银行员工身份,使其投资的公司成功验资,违反了《公司法》企业注册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的相关规定。
[责任追究] 依据《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版)》第一百八十五条“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或本人出资以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给予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启示] 反映出仍有某些员工对制度学习的淡漠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折射出所在单位对人员管理及员工思想教育工作存在不足,员工异常行为动态排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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