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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与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基于“三不朽”论

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与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基于“三不朽”论

作者: 和光同尘尘归尘土归土 | 来源:发表于2017-12-21 22:02 被阅读0次

    摘要:本文基于“三不朽”论,依据海德格尔关于人的理论,将我这一存在者分为“自我”和“社我”,分别论述了教育对“自我”的价值和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对两者的关系做了一定思考,认为教育对“自我”的价值是教育的基本价值,而教育对“社我”的价值是教育的衍生价值,是教育对“自我”提升后得到的不必然获得品。

    关键词:    自我          社我          教育价值

    “三不朽”论是古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词,六个字,即“立德、立言、立功”,几千年过去了,“言、德、功”依然是我们判断人才时必然关注的内容。“言、德、功”的“立”离不开教育的帮助,千百年来皆是如此。因而,探讨教育在“言、德、功”的价值也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一、“自我”与“社我”

    在《海德格尔自述》这本书中,海德格尔对“人是什么”这一问题进行了思考,他从人的概念出发,分析了“人是谁”、何为“此在”、“现身”、“工作”等问题,对人这一抽象的存在做了一个较为清晰地论述,在海德格尔的观点中,他用“此在”来表示在世界中的存在,用常人来表示世界中的存在者,并区分了“此在”与常人的不同。

    在他的论证中,他用其概念性的语言证明了“自我”非我这一命题。在海德格尔看来,我这一存在者有两种,一是生活在世界中的我,另一种是生活在存在论中的我,为了方便,作者将前一种称之为“社我”,后一种称之为“自我”。海德格尔曾说,“自我”“即是在诸种本质可能性中的这一存在”,“社我”“即一向是这一存在者”。“社我”和“自我”是一种实体与主体的关系,“自古就在这一存在着的‘存在论’中被理解为承担作用的根据。”简单地说,“社我”非“自我”,“社我”失落于常人自身,常人是本真自身的一种生存状态上的变式。

    通俗的说,“社我”是在世的存在,生活在日常生活中,“社我”代表的是一种实体,别人可以看到,摸到。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会说“我呀我呀”的,这里的用法就代表的是“社我”。先前谈及到了常人,而“我”就是表示的常人的一种,“社我”是“自我”以外的常人,主要表现在作为主体的我与他人的联系,与社会的联系,与在世此在的联系。

    而“自我”不同,“自我”是“社我”对本真的思考,不是一种它物的规定,而是绝对“主体”。它不存在与生活中,只存在思考中,如我们经常会听到的“自我反思”、“自我思考”等性质的词。

    “自我”与“社我”虽然处于同一实体,即我这一存在者中,但并不具有一致性,“社我”由于生活在社会中,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社会的制约,而“自我”生活在存在论中,即非常人的世界,很多都是来自主观的想法。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当看到路上有一位老奶奶摔倒了,“自我”的第一反应是去扶,而“社我”基于当今社会的一些具体情况,可能要做一些具体的思考。可以说,“自我”是纯粹的主观意识,而“社我”是经过社会的加工的意识,具体表现在行动上。

    二、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与教育对“社我”的价值

    之所以要区分“自我”和“社我”,是因为“自我”和“社我”的不一致性,并直接导致人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不仅表示在人与人之间,而且表现在同一个人中,当我们分析教育的价值时,这种复杂性就有了新的意义。

    (一)教育对“自我”的价值

    “自我”是生活在存在论中的我,可以说是纯粹的我。刘庆昌教授曾经将教育对人的价值总结为三点:开人心智;行人善德;升人能力。简单说就是培养有德、有才、有用之人。在作者看来,这与教育对“自我”的价值无太大区别,但是又有不同。前者体现了教师的引导性,而后者通过学生的在场,体现了学生个体的独特性。

    从“三不朽”论出发,教育教人习德,以形人之善德,使人成为有德之人;教人习言,以开人心智,使人成为有智之人;教人习用,以提升人的能力,使人成为有用的人。

    “三不朽”中,“立德”是最难的。同样,在作者看来,教育中德育也是最难的,难以量化而且众口难调。教人习德就相当于德育。“具备德性对一个人来讲是走向社会化的过程,具备德性和使用德性是人具有社会属性的最重要的表现。德性之德实际上就是人们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准则,当然也是人在社会中顺利生活的前提。德可以满足人的许多社会性需要。”因此,可以说,习德又是使人社会化的重要因素,在这里,可以说,习德是使“自我”转化为“社我”的重要因素。

    “立言”,古代指著书立作。“书”和“作”体现的是思想智慧,而教育使人习言,学习的就是思想智慧,最后自己产生思想,创造智慧。因而,“言”体现的是一种动态的智慧,从学习到创造。目前,有人认为教学应该减少知识成分的教,在作者看来,这是不合适的,任何创新创造都是站在一定知识的基础上的,舍弃应有的知识只顾创造,就如同仰望星空而忘了脚踏实地,脱离了一定的厚度。

    “立功”,古人讲立功,建功立业。但在教育上,“功”代指的是各种能力,每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而且多元,教育就是要发展人的能力,不仅有生存的能力,还有发展的能力。

    (二)教育对“社我”的价值

    如何看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必须与“自我”联系起来考虑。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主要有教人习言、习德、习功,也就是开人心智,形人德性,升人能力。当教育对“自我”的价值实现了之后,“自我”已经成了学成之人,在智力、德性、能力上都已经提升。这时候的“自我”有两条路走,一是向内,二则向外。向内则依旧学习,学无止境,教育对其已经没有太大的作用了,这时的学习靠的是自学,探索发现,不断加高自己知识的高度与厚度。向外则是与社会联系,投身于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达到“社我”的实现,最终促进“自我”的完善。向外需要“自我”转化为“社我”,但是这种转化是一种轻而易举的转化,只要人生活在社会中,便能成功的由独立人转化为社会人,但是简单的转化并非于社会有用,因而,作者认为,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就是帮助“自我”转化为于社会有用的“社我”。也就是说,通过教育,有智、有德、有才的“自我”主动地进入到社会中,融入到社会中,在社会中“立言、立德、立功”。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作者在写作时,将我这一存在者解剖开来,但并非否认了人的社会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自我”在受教育的过程,社会化仍在进行。但作者认为,这种社会化是一种由外向内的社会化,而“自我”转化为“社我”的过程是由内向外的社会化,是一个主动化的过程,在“立言、立德、立功”中的“立”一字就可以体现出“社我”这种主动,即是“社我”“立”。

    三、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与教育对“社我”的价值两者关系

    作者从“三不朽”出发,探究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与教育对“社我”的价值两者的关系问题,在“言、德、功”上,教育对“自我”的价值可以领会为习言、习德、习功。具体说来,教育对“自我”的价值就是教人学习各种智慧,并使人产生智慧;教人学习德性,使人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教人学会各种能力,使人能够生存下去。而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就可以用“三不朽”来代替,即“立言、立德、立功”。由此可见,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与教育对“社我”的价值有一个承接关系,先有教育对“自我”的价值,才会有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先要学习智慧,才能生成智慧;先要学习德性,才能生成德性;先要学习能力,才能形成能力。

    基于上述分析,作者认为,教育对“自我”的价值是教育的出发点,教育的直接目的的对象应是“自我”。而教育对“社我”的价值教育对“自我”的价值的衍生品,并不必然存在,教育对“社我”的作用具有随机性,不必然性,不可预测性。也就是说,教育对社会的价值不一定是一定的,教育的直接价值是教育对“自我”的价值,而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并不是教育的主要价值。一方面,不一定教育对“社我”就一定有价值,我们追求教育对“社我”的价值,希望“社我”在社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这是一种理想的期望,并不一定会实现,也不可能会在所有个体上全部实现。另一方面,教育对“自我”的价值实现,不一定就代表“自我”想转化为“社我”,实现社会价值。比如,有些人学成之后不愿意投身社会,而是隐居起来,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这就是实现了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但是“自我”不愿意转化为“社我”。所以,教育没有机会实现“社我”的价值。

    四、结语

    人这一存在者是特殊的,即有独立于社会的特性,也存在能融入社会的共性,这也就是区分“自我”与“社我”的原因之一。教育对“自我”的价值不同于教育对“社我”的价值,但是两者又有必然的联系,最终统一于我这一存在者上。教育不必然能够培养出如孔子、王阳明、曾国藩那样的不朽人物,这也并非是教育的任务,只有正视这一点,教育才能继续发挥它的作用,促进我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自述  天津出版传媒集团  2017年第一版 

    [2]刘庆昌  试论教育的价值 太原师专学报    1999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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