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有“冤家”一词。冤家本为佛教用语,宋代佛教典籍《五等会元》卷一《东土祖师·六祖慧能大鉴禅师》:“佛教慈悲,冤亲平等”。冤为冤家,怨仇之家;亲为至亲至爱的人。冤和亲的意思本来是相反的,对一个人来讲是他生命中关系完全不一样的人。后来,“冤家”的词义发生了衍变,竟变成了一种爱称,可以称情人(爱人)为“冤家”,也有“儿女冤家”之说,意思是生儿育女便是给自己制造了“冤家”。
单说作为“情人”的冤家。
宋人蒋津《苇航纪谈》曾有这样精彩的记述:“作者名流多用冤家为事,初未知何等语,亦不知所云。后阅《烟花记》有云:冤家之说有六。情深意浓,彼此牵系,宁有死耳,不怀异心,所谓冤家者一。两情相系,阻隔万端,心想魂飞,寝食俱废,所谓冤家者二。长亭短亭,临歧分袂,黯然销魂,悲泣良苦,所谓冤家者三。山遥水远,鱼雁无凭,梦寐相思,柔肠寸断,所谓冤家者四。怜新弃旧,孤思负义,恨切惆怅,怨深刻骨,所谓冤家者五。一生一死,角易悲伤,抱恨成疾,迨与俱逝,所谓冤家者六。”
用前人的文字阐释一下。
“冤家”者一:
《诗经·王风·大车》:“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冤家”者二:
柳永《蝶恋花·伫倚危楼风细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冤家”者三:
柳永《雨霖铃·寒蝉凄切》:“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冤家”者四:
温庭筠《更漏子·玉炉香》:“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冤家”者五:
蒋防《霍小玉传》:“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绔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说明:《霍小玉传》写妓女霍小玉和才子李益许下相恋八年的誓言,李益归家后,母亲为他订娶妻高门望族范氏女。李益杳如黄鹤,霍小玉相思成疾,典卖首饰,多方寻找。后一侠客将李益劫持至霍小玉住处,霍小玉痛斥李益薄情负心,含恨而死。死后阴魂不散,多次捉弄李益,使李益怀疑妻子不忠,家里难以平静安宁。
“冤家”者六:
苏轼《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你是谁的“冤家”?谁是你的“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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