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官,我是董某某的母亲,他起诉跟我媳妇离婚,我不同意。
今日下午,在法庭,开庭前夕,一位大姐焦急的走入法庭,找到庭长。
原来他是我们庭,前几日刚收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母亲,她向我们诉说,不要让他的儿子、媳妇离婚,说他媳妇是外地的,给他们家生育了三个孩子,人要有良心,不能这样对他媳妇,不能让孩子们失去父亲或母亲,说他儿子年轻不懂事,要离婚就不要这个儿子了。
虽然大姐的话,有点过激,但也是爱子心切,可怜天下父母心,谁愿意看到自己的子女婚姻不幸?谁又愿意年幼的孩子父母分离?
接触审判事务这两年,确实让我看到很多拿婚姻当儿戏,过家家的年亲人,全县每年几百件离婚案件,就有一半以上是八五后,九零后,他们的共性就是缺乏责任感,不能互相体谅,不懂在婚姻里让步,自私的心理等等,都是他们不继续自己婚姻的绊脚石。
我真的很想呼吁年轻人,有什么是夫妻同心解决不了的?因一点小事就大动肝火,真的好吗?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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