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之二現在回想起來,就是沁那種溫柔,徹徹底底的那種,改變了我吧。
在我那個可以稱之為既年輕又激進的時期,沁就像在我這台高速行駛的公路車上加了煞車,隨時提醒我要慢下來,慢下來,慢下来。
雖然沁終究沒有能夠將我停住。
Love Story。
附带一提,我那时女朋友也是住宿舍。由于她读的是私立学校,学费比公立的贵的多,她的家境虽不是不好,但爸爸是做黑手的(台湾说的黑手一般是指修汽车、摩托车这类的工作)家里也有几个姐妹,经济负担比较大,她是个孝顺的孩子,在私立大学普遍都是住外面的情况下她还是选择住宿舍,都也是经济上的考量。这点跟我们读公立学校的有段差距,当然也有她们学校宿舍不足的这个原因。
她在高中时期的学业比我要好的多的多,梦想就是考上我的那所大学,但因为当年联考发挥失常并没有考好,所以才念了私立的大学(但凭心而论,如果没有发挥失常也极难考上我那所大学,以台湾来说,文科里面我就读的大学是排名前三名的,她想读的新闻系更是数一数二,她的功课虽好,但一般评估仍是没有机会,所以说了是梦想。)
可能会有一个问题,为何我高中功课不好但还是还考上好学校?因为那个时候有推荐甄试的政策,我挑了冷门的科系但是是好的学校(也就是说的选校不选系),只要能考过第一关(对于功课不好的我,第一关已经是地狱般的考验),第二关的论文跟面试对我而言是轻松很多,后来才知道我是面试第一名进来的,对于口才跟谈吐与帅气的长相有绝对的自信。
那年,我比我的高中同学都还早确认上了大学,一般考完联考要七八月放榜,我则是四月份就已经没事做,早早就等毕业了。这当然是另外一段故事了,那是高中的事情,如果有机会还是会写的。
比赛完,我送女友回去。上一篇提到女生宿舍有门禁,她也不例外。我们约会的模式一般就是我去找她,然后大约晚上11点送她回宿舍,她坚持不要我太晚回去,因为11点骑车回我的宿舍也大约是12点了,怕影响我隔天的学习(但她不知道我根本没有在学习);你会说那个时候怎么可能就这样送她回去,没有睡在一起呢?用膝盖想都知道其实是有的。我有个高中非常非常好的同学也念那所大学,我们我经常把他赶出来,让他去找他的男同学一起住或是去图书馆睡,我们就这样(应该说是我,我女友超不好意思这样做的,每次都道歉再三)偶尔睡在一起,享受两个人的甜蜜。然后我隔天上课必定迟到,除了睡的晚以外,台北市的早晨交通实在不敢恭维。
那天比赛完我送完女友,就骑车回宿舍了。晚上12点左右我回到宿舍,发现室友都不在房间,都去了对面学长那间喝酒去了,主题是比赛赢了庆功还是什么的不清楚,总之有几百个理由可以喝酒,特别是那些单身的男孩们举凡交了女友,考试过了,学长去嫖了妓啊什么的都能庆祝,大学应该算是男孩吧我想,这个标准并不宽敞。
真的要算起来的话,喝酒最多的理由是失恋,没有其他。
那时的我不喝酒,甚至感觉不到酒精有什么魅力,也没有能够喝酒的情绪,主因还是我从来不失恋,没有没有女朋友的那种时期与苦涩。这点非常有自信。
民风那时也并不那么开放,舍监或教官还是会抓在宿舍喝酒,聚会的,不过一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是过于吵闹还是太晚到四五点影响学习这类较严重的状况,还是会让我们在宿舍里面喝酒聊天的,也曾经有教官进来一起喝一杯的情形,但不多。
原本我是想在床上看书的,那时看的是马奎斯的《百年孤寂》我记得非常清楚,我睡上铺,正准备爬上去。但是一开门,就被对面把酒言欢的九个人(一般四个人一间,也就是说我这间全部人都过去了还凑了其他间的人)发现了,叫着,来来来你回来了啊,得分王怎么可以不来参加庆功宴呢,吧啦吧啦吧啦,就这样把我也拖了进去聊天。(内心极度不愿意)
这样的场合我在大学中经历了无数次。我一次都没喝酒。个性强悍的关系,说不喝就不喝,完全不是圆滑的那种人,不说其他的几十场,讲小一些,就说这场,以这场比赛来说,即便我是赢球功臣、得分王,我都不觉得那有什么该喝酒的地方,年轻气盛的我觉得那就是该我做的事情,我只是把份内该做的事情做的完善而已,如果这都要喝酒,我早喝死了。
就这么不知进退的个性与自信。
“诶诶诶,你们有看到沁吗?这场她居然来了!”其中我一个很要好的同学,宽,这么说。
“对啊,她怎么来了,不知道谁叫她来的,她跟我们平常也没有交流啊”里面唯一的女生,轩,这样说着。“也没听说过她有问过我们什么时候比赛”(她是我们队长的女朋友,也是球队经理,戴着棒球帽伪装成男生进来宿舍的,还经常睡在我们宿舍。)
“你们不觉得她是来看我比赛的吗,哇哈哈,那下次我要更努力表现了耶耶耶”,宽这么说。他是打大前锋的位置,有点胖,由于是左撇子不好防守,所以虽然球技不是太好,身高也不算高,但经常放在场上当奇兵使用。
这么幼稚的语助词也用的出来,还耶耶耶咧,我心里这么不在乎地想着,又不是小孩子。
“好啊,下次你多跑位,有机会我们会多传球给你,给你表现表现”,身为队长的哲说。他打的是控球后卫,值得一提是打球风格特别像Jason Kidd,哲自己说是从小看他打球长大的,一直模仿他,而他也确实有那种传球的能力。
“那你的球权就会少了哦,可以吗”,哲对着我说,然后啜了几口啤酒。我倒觉得他是配合的说法多,在这样欢乐的场景下,毕竟我还是主要的得分点,这点不容置疑,但我也没排除他是真的想制造机会给宽表现表现,他真的做的到,他传球很好,也是为何我得分顺利的原因。
好啊,我一点问题没有,球队能赢球最重要,我个人没什么追求,又不是要打NBA。我一贯地不屑的语气。其实我没有那么不屑,只是个性如此,无法隐藏。其实我也蛮爱得分的,能力在此,总不好这个身材猛在篮下抢篮板吧。
人各有才,我这么想的,但是为了朋友开心,球队如果能赢球,我是真的无所谓,这种不屑可见是发自内心的。
很快地,下一场比赛到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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