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可笑,第一次萌发想定居在他身体里的念头,竟是站在三峡广场中心。望向涌动、密集、跳跃不安的细胞组成的人群时,贴面感受到让我的心小鹿乱撞青春的气息。融入他血液的日子里,我更爱他了,爱他乱七八糟的钢筋水泥、垃圾满地;爱他阴冷潮湿的楼道,平齐马路的楼房竟是从第五层楼起;爱他乘我驾车爬他肩上熄火时拽着我往后梭,让我一年迷路365天的淘气;爱他农村包围城市城乡结合的俗气,说话就像在吵架的儿女;爱他冬天扔给我一堆发霉的鞋子衣裤,夏天啥都不穿也要烤焦我的顽皮。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变成24小时里的秒针,从他的咽喉一直嘀嗒到脚趾,就这样心甘情愿让他手掌把我的心捏得稀巴烂。
有人笑我:你怎么爱的都是他的不美好啊?
对头,连他的不美好我都那么爱,我还怎敢去寻找他的美好,我变成了他肚里的蛔虫,不是他亲手杀的,活下去也没意义,就让我死也死在他的肠子里[偷笑]
死也要死在重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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