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提出一个“社会信仰”的概念。
对此概念的理解,更妥帖的而易于为人所理解的解释是这样一种说法,即世俗原则,比如“逢人一笑三分喜,心中无事祸自消”。然而我写此篇文字,不是要讲世俗原则做一个警句格言的“罗列名录”,这里我要讲的关于信仰关于观念的看法恰恰是非世俗原则性的,我将从比较理论的角度通过对这两者作出区别来表达我对我所讲的信仰的理解。
一个理解信徒所以信仰的人不一定就有信仰,这是需要在开始即阐明的。按通俗的观念,谈信仰就需要谈宗教。在此处,我要表明,我是一个无神论者。尽管有些时候我同样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观念,但那更多的是出于我对人的无知程度的观念和理解。而我要谈的信仰更多得是倾向于人文的角度。
宗教研究按现今的分类理论做了区分,并将其分为神学的、人文的和科学的,这是我在上一篇文字中已经表述过的。所谓神学的是指在宗教理论内在的所进行的逻辑论述和思维演化;人文的是指以哲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等现有基于分类科学之上的以其各自卓有成效的理论给予宗教以符合自身理论逻辑的解释;科学的是指以实证科学(量化的)为工具对宗教进行的客观分析,寻找宗教诞生的根源以及其发展规律。
理性科学直接脱胎于17、18世纪的主要发生于欧洲的“启蒙运动”,其时正是无神论者大行其道的年代,尽管这些无神论在阐述个自理念的时候方法各异方式更趋于隐晦,但这确实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思想大解放的时代,而理性科学者他们本身就自我标榜为自然唯一神论者。
西方宗教研究者对基督教有这样一个区分,即他们认为应将基督教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以此为对某些社会现象和出于对解释的方便提供思想角度。这种说法与更早的同样是一些哲学家或者学者所提出的关于宗教中理性人与狂然人的区别是相对应的,他们在精英宗教与世俗宗教之间做出了他们不知出于何种动机的分别对待。而我在这里引述上面这些思想,不是要对其中的某一方面进行某种拓展或者换种角度进行论述,我所谈的关于信仰的观念更多的是出于我的个人经验,非上述貌似合理的理论性研究叙述。
在文字开始,我已经表明要以区别的方式展开这篇文字,即世俗原则和人文角度的宗教研究。这里说“研究”纯粹是出于套用概念易于为人理解的方便,准确的说,是出于个人兴趣和根源于现实经验让我反思因而有所欲求,这正是后面我要说的。
我发现,在过去,我需要经过很艰难的思想挣扎才能做出更加符合于现实社会理智的行为,即按世俗观念我是在做有意义的事。而现今我只是在不知不觉间就这样做出了。可是,我深刻地理解这其间我所讲的毫不费力地做出和生物学的条件反射与我为世俗观念的普适性所征服而泯灭自我放弃思考地随波逐流,这几者是有明确分别的。虽然要我用语言表述并不能达到明确的要求。
如果说,“言必行,行必果”曾经在某段时期支撑着我生活的理念以此我走向更加生活更加合理的方向,比如出于让父母放心的心理。那么如今,这种说法显然不足以解释我的行为同样与过去貌似一致的形式。不是,我肯定我不是出于世俗原则在行事。
伊斯兰信徒信奉他们的真主安拉,当我听到他们祈祷的祷词看见他们面朝麦加城的膜拜的虔诚时,我被其间所流转的精神的力量所深深感动。伊斯兰信徒的信仰是他们获得力量的源泉,借由这种力量他们克服诱惑,正常地生活。他们相信这种力量是真主安拉对于他们虔诚信仰的回报。
我很困惑,到底现今是什么在支撑着我挣脱“人本堕”的樊篱,让我以“正常”(对正常观念的理解因人而异)的态度对待我的生活,有时我会以一种矫枉过正的叛逆行为让自我投入一种自验的情境里,我想看看在那里在我的身上会发生什么情况,因为困惑真的很让我心神不宁。
假如说,是某种信仰(如果存在的话)在支撑着我,那是什么样的信仰,为什么连我自己都无法理解。假如说,这不是出于信仰的理由,我思考的方向在开始的阶段就是错误的,那么又为什么我在某些时候会经历一些只有发生宗教教徒的身上的心里体验,这从我过去留下的许多关于心情的文字中可以找到根据的,还有,就是,如果不从信仰的角度进行解释,便是不能容我所理解的。
也许,唯一很好的解释是我受限于我理解的范围,不是有人说过你眼睛的尺度决定于你的德性这样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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