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29日我与前妻闪婚,享受了一段甜蜜的日子,到9月27日丫头出生,由于我工资收入少,逐步为生活屑事而争吵,她认为我无能,只会死守着国企拿死工资,我劝她外出打工,她又愿意,她的理念就是“嫁老公,吃老公,用老公……”;无奈之下,我辞职去乡镇企业打工跑销售,可由于品牌效应,也打不开局面,一时陷入窘境,出差回家还受老婆的气,有时恨不得想杀了她,但又想到孩子尚小,不能让孩子从小就背着“杀人犯女儿”的罪名,我左思右虑,长痛不如短痛,与前妻离异,自带一个出娘胎不到23个月的女儿,在父母的扶持下,一晃15年了,女儿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现已上高一,并担任了学生会的小干部,看着女儿一天比一天长高了,一天比一天懂事了,我很欣慰,忍一时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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